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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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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杭州11月21日消息(记者王权)舟山市人民政府21日下午在杭州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出于安全考虑,原定本月22日试通车的舟山跨海大桥延迟通车。
11月16日下午,韩国籍“马克”号货轮因走锚不慎擦碰金塘大桥“E31”的桥墩。当时金塘水域海面有八级大风并伴有中雨,锚泊在禁锚区的“马克”号货轮在发现走锚的情况下,处置不当,造成对桥墩的擦碰。
事故发生后,国家交通部和浙江省立即组成了包括交通、设计、交通质检、业主、大桥管理等方面20多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大桥受损部位进行了检测。初步检测结果显示,大桥箱梁底板无明显擦痕,支座无位移和变形,墩身表面无擦痕和损伤;编号为“E31”的桥墩右幅湿接头混凝土局部有轻微擦痕,在右侧宁波方向上边缘顶面有三处损伤;编号为“E32”桥墩右幅承台侧面有轻微擦痕。
下一步,大桥业主单位将继续请有资质的单位对大桥的受损情况进行检测,并对"E31"右幅承台表面混凝土剥落部位尽快修补。
舟山市副市长李善忠表示,虽然专家组对该起事故出具了初步结论意见,考虑到事故调查的最后论定、大桥安全检测评估以及进一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还有待更充分的时间,出于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舟山跨海大桥的试通车日期适当推迟。
李善忠说,何时开始试通车,舟山市将根据国家和省专家组的意见,在各方面条件具备后再作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舟山“大陆连岛工程”,东起舟山本岛国道329线鸭蛋山的环岛公路,经舟山群岛中的里钓岛、富翅岛、册子岛、金塘岛至宁波镇海区,包括5座大桥和9座谷桥、2座隧道、6处互通立交。其中,岑港大桥、响礁门大桥、桃夭门大桥、西堠门大桥以及金塘大桥等5座大桥总长约25公里。“连岛工程”总长近50公里,总投资超过113亿元,历时10年建成,是目前我国最大的陆岛连接工程。舟山跨海大桥通车后,舟山到宁波的车程由2个小时缩短到1个小时,到上海的车程则由5个多小时缩短至3小时。
中广网杭州11月21日消息(记者王权)舟山市人民政府21日下午在杭州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出于安全考虑,原定本月22日试通车的舟山跨海大桥延迟通车。
11月16日下午,韩国籍“马克”号货轮因走锚不慎擦碰金塘大桥“E31”的桥墩。当时金塘水域海面有八级大风并伴有中雨,锚泊在禁锚区的“马克”号货轮在发现走锚的情况下,处置不当,造成对桥墩的擦碰。
事故发生后,国家交通部和浙江省立即组成了包括交通、设计、交通质检、业主、大桥管理等方面20多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大桥受损部位进行了检测。初步检测结果显示,大桥箱梁底板无明显擦痕,支座无位移和变形,墩身表面无擦痕和损伤;编号为“E31”的桥墩右幅湿接头混凝土局部有轻微擦痕,在右侧宁波方向上边缘顶面有三处损伤;编号为“E32”桥墩右幅承台侧面有轻微擦痕。
下一步,大桥业主单位将继续请有资质的单位对大桥的受损情况进行检测,并对"E31"右幅承台表面混凝土剥落部位尽快修补。
舟山市副市长李善忠表示,虽然专家组对该起事故出具了初步结论意见,考虑到事故调查的最后论定、大桥安全检测评估以及进一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还有待更充分的时间,出于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舟山跨海大桥的试通车日期适当推迟。
李善忠说,何时开始试通车,舟山市将根据国家和省专家组的意见,在各方面条件具备后再作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舟山“大陆连岛工程”,东起舟山本岛国道329线鸭蛋山的环岛公路,经舟山群岛中的里钓岛、富翅岛、册子岛、金塘岛至宁波镇海区,包括5座大桥和9座谷桥、2座隧道、6处互通立交。其中,岑港大桥、响礁门大桥、桃夭门大桥、西堠门大桥以及金塘大桥等5座大桥总长约25公里。“连岛工程”总长近50公里,总投资超过113亿元,历时10年建成,是目前我国最大的陆岛连接工程。舟山跨海大桥通车后,舟山到宁波的车程由2个小时缩短到1个小时,到上海的车程则由5个多小时缩短至3小时。
本月,曾引起争议的兰州路桥费,经历了一场“过山车”。先是从11月1日到15日,暂停征收;后是从15日开始,有关部门宣布再收18年。
据悉,由于征收路桥费不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之列,因此有关争议仍在继续。
曾经面临短暂“休克”
兰州路桥费自2007年11月1日开征,就不断面临各种争议和质疑。在当年省政府“关于同意兰州市征收路桥车辆通行费的批复”中,路桥费的试行期被确定为两年,并强调“试行收费期满前3个月,上报正式收费方案”。
由于新的批复还没有下来,从今年11月1日起,收费进入了“休克状态”。11月5日晚,记者在兰州市南出口晏家坪路桥费收费站看到,由于免收路桥费,过往车辆的司机心情格外舒畅,有司机甚至按响汽笛与路桥费“道别”。
但是,这样的“道别”仅仅持续了10天。11月11日,兰州市的两家媒体刊登了新闻通稿,通稿以未署名的“答记者问”形式称:11月6日,省政府正式批准兰州市收取贷款建设路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为20年(含试行期两年)。兰州市计划从2009年11月15日零时起再次实施征收。
11月15日,天降大雪,兰州市区的许多车辆没有出行,但是由于车主与收费人员之间“该交与不该交”的争吵时有发生,在一些路桥费收费站点造成拥堵。
与此同时,要求废止路桥费的呼声愈发强烈,在当地的网站上,时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帖子——“这项不合理的收费,遭到了普遍质疑,没有继续存在的理由。”一位在政府部门供职的车主曾对记者分析了有关部门在批准前所面临的压力:“路桥费已经成为一个敏感话题,要同意征收必须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和足以说服市民的理由,但是假如真有充足的法律依据,争议也就不会持续两年多。”
争议始终在继续
早在2001年,兰州市就开始收取类似费用,当时的名称叫做“道建费”。收费之初,由于引起了许多司机的不满造成交通阻塞,仅仅进行了6天,对外地车辆的收费就宣告暂停,而市内车辆被强制缴纳。
2003年12月,国务院针对机动车辆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兰州市的“道建费”遭遇清理。2007年5月,兰州市将原“道建费”改为“路桥费”,上报征收并获省政府的“试行批准”,争议再次爆发。去年底,随着国家燃油税改革和五部委取消公路养路费的规定实行,路桥费问题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
按照国务院的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均不得设立与城市道路维护建设有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违反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审批管理规定,越权出台与城市道路维护建设有关的收费基金项目均一律取消。
在这个背景下,市民拒交路桥费、质疑路桥费的风波,从网络蔓延到当地的都市媒体,甚至还一度成为地方“两会”上的焦点话题。
但是,有关部门以偿还贷款为由,始终认为“收费合理”。
据悉,早在几年以前,兰州市城投公司以路桥收费权作为质押,与国家开发银行先后签订了52.9亿元的路桥建设项目贷款协议,另外还从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53.3亿元左右,合计为106.2亿元,平均每年需要偿还本息22.05亿元。有关人士始终坚称:如果取消路桥费,银行就会收回贷款。
对这种解释,许多市民表示了质疑,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设立什么样的收费项目必须有特定的授权程序,在没有任何授权和批准的情况下,对百姓的收费,还成为一种“权力”,而且被“质押”给银行,这种“生米煮成熟饭”的做法令市民不解;二是,修路架桥本来就是政府的职责,政府有义务使用合法税收提供公共基础设施,但是为什么到建设公共设施的时候“合法的税收不见了”,此举也令人不解。
路桥费“能走多远”
最近几天,在兰州的一些网络论坛上,有关质疑路桥费的帖子都被置顶并用粗黑体显示;在市区采访很容易就会碰到反对路桥费的“热心市民”。在这些人中,有政府官员、有普通职工,虽然许多是有车族,但是还有许多是买不起车的市民。
“收费部门很有创意。”一位姓洪的市民,自己没有车,但也坚决反对路桥费,他说:涨水价是企业成本增加,听证一下即可;拒降暖气费死咬成本没降,拒绝听证即可;为收路桥费就“创意”贷款修路,如此“创意”下去,什么样的不合理收费都可能出现。
一位在银行供职的田姓市民说,自己对路桥费继续征收丝毫不感意外。原因很简单,如果有关部门决心收费,就是停收了路桥费,还会收取其他费。
在兰州市财政局出具的报告中记者看到,为了实现征收,有关部门投入了647.7万元,在7个过境路口建造了收费站亭。同时,组建了由428名人员组成的收费管理机构,从2007年11月到2009年3月,收取了2.08亿元,但同期的人员工资支出1865.8万元,办公水电费等支出又花去451万元,扣除其他支出真正用于偿还城建贷款的只有1.73亿元,不及同期偿还贷款本金的十分之一。
有市民替政府算了一笔账,目前兰州规划中的1136公里城市道路,还有586公里未建,再加上修建桥梁并拓宽道路,未来几年中兰州的城建投资每年近60亿元。面对这么大的投资,每年收一两亿元的路桥费,只是杯水车薪。(本报记者 康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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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曾引起争议的兰州路桥费,经历了一场“过山车”。先是从11月1日到15日,暂停征收;后是从15日开始,有关部门宣布再收18年。
据悉,由于征收路桥费不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之列,因此有关争议仍在继续。
曾经面临短暂“休克”
兰州路桥费自2007年11月1日开征,就不断面临各种争议和质疑。在当年省政府“关于同意兰州市征收路桥车辆通行费的批复”中,路桥费的试行期被确定为两年,并强调“试行收费期满前3个月,上报正式收费方案”。
由于新的批复还没有下来,从今年11月1日起,收费进入了“休克状态”。11月5日晚,记者在兰州市南出口晏家坪路桥费收费站看到,由于免收路桥费,过往车辆的司机心情格外舒畅,有司机甚至按响汽笛与路桥费“道别”。
但是,这样的“道别”仅仅持续了10天。11月11日,兰州市的两家媒体刊登了新闻通稿,通稿以未署名的“答记者问”形式称:11月6日,省政府正式批准兰州市收取贷款建设路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为20年(含试行期两年)。兰州市计划从2009年11月15日零时起再次实施征收。
11月15日,天降大雪,兰州市区的许多车辆没有出行,但是由于车主与收费人员之间“该交与不该交”的争吵时有发生,在一些路桥费收费站点造成拥堵。
与此同时,要求废止路桥费的呼声愈发强烈,在当地的网站上,时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帖子——“这项不合理的收费,遭到了普遍质疑,没有继续存在的理由。”一位在政府部门供职的车主曾对记者分析了有关部门在批准前所面临的压力:“路桥费已经成为一个敏感话题,要同意征收必须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和足以说服市民的理由,但是假如真有充足的法律依据,争议也就不会持续两年多。”
争议始终在继续
早在2001年,兰州市就开始收取类似费用,当时的名称叫做“道建费”。收费之初,由于引起了许多司机的不满造成交通阻塞,仅仅进行了6天,对外地车辆的收费就宣告暂停,而市内车辆被强制缴纳。
2003年12月,国务院针对机动车辆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兰州市的“道建费”遭遇清理。2007年5月,兰州市将原“道建费”改为“路桥费”,上报征收并获省政府的“试行批准”,争议再次爆发。去年底,随着国家燃油税改革和五部委取消公路养路费的规定实行,路桥费问题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
按照国务院的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均不得设立与城市道路维护建设有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违反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审批管理规定,越权出台与城市道路维护建设有关的收费基金项目均一律取消。
在这个背景下,市民拒交路桥费、质疑路桥费的风波,从网络蔓延到当地的都市媒体,甚至还一度成为地方“两会”上的焦点话题。
但是,有关部门以偿还贷款为由,始终认为“收费合理”。
据悉,早在几年以前,兰州市城投公司以路桥收费权作为质押,与国家开发银行先后签订了52.9亿元的路桥建设项目贷款协议,另外还从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53.3亿元左右,合计为106.2亿元,平均每年需要偿还本息22.05亿元。有关人士始终坚称:如果取消路桥费,银行就会收回贷款。
对这种解释,许多市民表示了质疑,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设立什么样的收费项目必须有特定的授权程序,在没有任何授权和批准的情况下,对百姓的收费,还成为一种“权力”,而且被“质押”给银行,这种“生米煮成熟饭”的做法令市民不解;二是,修路架桥本来就是政府的职责,政府有义务使用合法税收提供公共基础设施,但是为什么到建设公共设施的时候“合法的税收不见了”,此举也令人不解。
路桥费“能走多远”
最近几天,在兰州的一些网络论坛上,有关质疑路桥费的帖子都被置顶并用粗黑体显示;在市区采访很容易就会碰到反对路桥费的“热心市民”。在这些人中,有政府官员、有普通职工,虽然许多是有车族,但是还有许多是买不起车的市民。
“收费部门很有创意。”一位姓洪的市民,自己没有车,但也坚决反对路桥费,他说:涨水价是企业成本增加,听证一下即可;拒降暖气费死咬成本没降,拒绝听证即可;为收路桥费就“创意”贷款修路,如此“创意”下去,什么样的不合理收费都可能出现。
一位在银行供职的田姓市民说,自己对路桥费继续征收丝毫不感意外。原因很简单,如果有关部门决心收费,就是停收了路桥费,还会收取其他费。
在兰州市财政局出具的报告中记者看到,为了实现征收,有关部门投入了647.7万元,在7个过境路口建造了收费站亭。同时,组建了由428名人员组成的收费管理机构,从200
冬季天然气使用进入最高峰,南京天然气日供应量再次创下新高,达到150万立方米,缺口为50万立方米,供应压力进一步增加。南京每天需要30万立方米液化天然气来补充,但是全市液化天然气的库存量眼下已经不足100万立方米。目前全国资源紧张,气源组织相当难,每天补入的存量只有2万-5万立方米。供气部门呼吁,居民家中天然气取暖尽量暂时改用空调代替,减少一些消耗,共同应对下一场寒流。
为保居民正常用气,上周日南京市启动了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由于天然气气源紧张,南京港华燃气公司已经对全市部分油气锅炉用户、加气站等非居民用户实施停供,由此减少气量消耗。“存在的缺口我们一直在‘吃老本’,库存的液化天然气不到100万立方米,已经触及警戒线。”据港华公司生产调度气源总监李胜华表示,为了确保居民的用气,港华公司成立了专门的采购小组,前往新疆、山西等地,组织补充气源,但是收效甚微。同时,该公司也前往上海,争取西气东输管道天然气的大力支持。记者了解到,南京市每天消耗的150万立方米的用气量中,居民用气量已经从50%增长到70%,“增加的量多数为居民家中启用了供气取暖设备,呼吁市民尽量用空调代替。”(杨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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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天然气使用进入最高峰,南京天然气日供应量再次创下新高,达到150万立方米,缺口为50万立方米,供应压力进一步增加。南京每天需要30万立方米液化天然气来补充,但是全市液化天然气的库存量眼下已经不足100万立方米。目前全国资源紧张,气源组织相当难,每天补入的存量只有2万-5万立方米。供气部门呼吁,居民家中天然气取暖尽量暂时改用空调代替,减少一些消耗,共同应对下一场寒流。
为保居民正常用气,上周日南京市启动了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由于天然气气源紧张,南京港华燃气公司已经对全市部分油气锅炉用户、加气站等非居民用户实施停供,由此减少气量消耗。“存在的缺口我们一直在‘吃老本’,库存的液化天然气不到100万立方米,已经触及警戒线。”据港华公司生产调度气源总监李胜华表示,为了确保居民的用气,港华公司成立了专门的采购小组,前往新疆、山西等地,组织补充气源,但是收效甚微。同时,该公司也前往上海,争取西气东输管道天然气的大力支持。记者了解到,南京市每天消耗的150万立方米的用气量中,居民用气量已经从50%增长到70%,“增加的量多数为居民家中启用了供气取暖设备,呼吁市民尽量用空调代替。”(杨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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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天然气使用进入最高峰,南京天然气日供应量再次创下新高,达到150万立方米,缺口为50万立方米,供应压力进一步增加。南京每天需要30万立方米液化天然气来补充,但是全市液化天然气的库存量眼下已经不足100万立方米。目前全国资源紧张,气源组织相当难,每天补入的存量只有2万-5万立方米。供气部门呼吁,居民家中天然气取暖尽量暂时改用空调代替,减少一些消耗,共同应对下一场寒流。
为保居民正常用气,上周日南京市启动了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由于天然气气源紧张,南京港华燃气公司已经对全市部分油气锅炉用户、加气站等非居民用户实施停供,由此减少气量消耗。“存在的缺口我们一直在‘吃老本’,库存的液化天然气不到100万立方米,已经触及警戒线。”据港华公司生产调度气源总监李胜华表示,为了确保居民的用气,港华公司成立了专门的采购小组,前往新疆、山西等地,组织补充气源,但是收效甚微。同时,该公司也前往上海,争取西气东输管道天然气的大力支持。记者了解到,南京市每天消耗的150万立方米的用气量中,居民用气量已经从50%增长到70%,“增加的量多数为居民家中启用了供气取暖设备,呼吁市民尽量用空调代替。”(杨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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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天然气使用进入最高峰,南京天然气日供应量再次创下新高,达到150万立方米,缺口为50万立方米,供应压力进一步增加。南京每天需要30万立方米液化天然气来补充,但是全市液化天然气的库存量眼下已经不足100万立方米。目前全国资源紧张,气源组织相当难,每天补入的存量只有2万-5万立方米。供气部门呼吁,居民家中天然气取暖尽量暂时改用空调代替,减少一些消耗,共同应对下一场寒流。
为保居民正常用气,上周日南京市启动了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由于天然气气源紧张,南京港华燃气公司已经对全市部分油气锅炉用户、加气站等非居民用户实施停供,由此减少气量消耗。“存在的缺口我们一直在‘吃老本’,库存的液化天然气不到100万立方米,已经触及警戒线。”据港华公司生产调度气源总监李胜华表示,为了确保居民的用气,港华公司成立了专门的采购小组,前往新疆、山西等地,组织补充气源,但是收效甚微。同时,该公司也前往上海,争取西气东输管道天然气的大力支持。记者了解到,南京市每天消耗的150万立方米的用气量中,居民用气量已经从50%增长到70%,“增加的量多数为居民家中启用了供气取暖设备,呼吁市民尽量用空调代替。”(杨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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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曾引起争议的兰州路桥费,经历了一场“过山车”。先是从11月1日到15日,暂停征收;后是从15日开始,有关部门宣布再收18年。
据悉,由于征收路桥费不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之列,因此有关争议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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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路桥费自2007年11月1日开征,就不断面临各种争议和质疑。在当年省政府“关于同意兰州市征收路桥车辆通行费的批复”中,路桥费的试行期被确定为两年,并强调“试行收费期满前3个月,上报正式收费方案”。
由于新的批复还没有下来,从今年11月1日起,收费进入了“休克状态”。11月5日晚,记者在兰州市南出口晏家坪路桥费收费站看到,由于免收路桥费,过往车辆的司机心情格外舒畅,有司机甚至按响汽笛与路桥费“道别”。
但是,这样的“道别”仅仅持续了10天。11月11日,兰州市的两家媒体刊登了新闻通稿,通稿以未署名的“答记者问”形式称:11月6日,省政府正式批准兰州市收取贷款建设路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为20年(含试行期两年)。兰州市计划从2009年11月15日零时起再次实施征收。
11月15日,天降大雪,兰州市区的许多车辆没有出行,但是由于车主与收费人员之间“该交与不该交”的争吵时有发生,在一些路桥费收费站点造成拥堵。
与此同时,要求废止路桥费的呼声愈发强烈,在当地的网站上,时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帖子——“这项不合理的收费,遭到了普遍质疑,没有继续存在的理由。”一位在政府部门供职的车主曾对记者分析了有关部门在批准前所面临的压力:“路桥费已经成为一个敏感话题,要同意征收必须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和足以说服市民的理由,但是假如真有充足的法律依据,争议也就不会持续两年多。”
争议始终在继续
早在2001年,兰州市就开始收取类似费用,当时的名称叫做“道建费”。收费之初,由于引起了许多司机的不满造成交通阻塞,仅仅进行了6天,对外地车辆的收费就宣告暂停,而市内车辆被强制缴纳。
2003年12月,国务院针对机动车辆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兰州市的“道建费”遭遇清理。2007年5月,兰州市将原“道建费”改为“路桥费”,上报征收并获省政府的“试行批准”,争议再次爆发。去年底,随着国家燃油税改革和五部委取消公路养路费的规定实行,路桥费问题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
按照国务院的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均不得设立与城市道路维护建设有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违反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审批管理规定,越权出台与城市道路维护建设有关的收费基金项目均一律取消。
在这个背景下,市民拒交路桥费、质疑路桥费的风波,从网络蔓延到当地的都市媒体,甚至还一度成为地方“两会”上的焦点话题。
但是,有关部门以偿还贷款为由,始终认为“收费合理”。
据悉,早在几年以前,兰州市城投公司以路桥收费权作为质押,与国家开发银行先后签订了52.9亿元的路桥建设项目贷款协议,另外还从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53.3亿元左右,合计为106.2亿元,平均每年需要偿还本息22.05亿元。有关人士始终坚称:如果取消路桥费,银行就会收回贷款。
对这种解释,许多市民表示了质疑,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设立什么样的收费项目必须有特定的授权程序,在没有任何授权和批准的情况下,对百姓的收费,还成为一种“权力”,而且被“质押”给银行,这种“生米煮成熟饭”的做法令市民不解;二是,修路架桥本来就是政府的职责,政府有义务使用合法税收提供公共基础设施,但是为什么到建设公共设施的时候“合法的税收不见了”,此举也令人不解。
路桥费“能走多远”
最近几天,在兰州的一些网络论坛上,有关质疑路桥费的帖子都被置顶并用粗黑体显示;在市区采访很容易就会碰到反对路桥费的“热心市民”。在这些人中,有政府官员、有普通职工,虽然许多是有车族,但是还有许多是买不起车的市民。
“收费部门很有创意。”一位姓洪的市民,自己没有车,但也坚决反对路桥费,他说:涨水价是企业成本增加,听证一下即可;拒降暖气费死咬成本没降,拒绝听证即可;为收路桥费就“创意”贷款修路,如此“创意”下去,什么样的不合理收费都可能出现。
一位在银行供职的田姓市民说,自己对路桥费继续征收丝毫不感意外。原因很简单,如果有关部门决心收费,就是停收了路桥费,还会收取其他费。
在兰州市财政局出具的报告中记者看到,为了实现征收,有关部门投入了647.7万元,在7个过境路口建造了收费站亭。同时,组建了由428名人员组成的收费管理机构,从2007年11月到2009年3月,收取了2.08亿元,但同期的人员工资支出1865.8万元,办公水电费等支出又花去451万元,扣除其他支出真正用于偿还城建贷款的只有1.73亿元,不及同期偿还贷款本金的十分之一。
有市民替政府算了一笔账,目前兰州规划中的1136公里城市道路,还有586公里未建,再加上修建桥梁并拓宽道路,未来几年中兰州的城建投资每年近60亿元。面对这么大的投资,每年收一两亿元的路桥费,只是杯水车薪。(本报记者 康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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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曾引起争议的兰州路桥费,经历了一场“过山车”。先是从11月1日到15日,暂停征收;后是从15日开始,有关部门宣布再收18年。
据悉,由于征收路桥费不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之列,因此有关争议仍在继续。
曾经面临短暂“休克”
兰州路桥费自2007年11月1日开征,就不断面临各种争议和质疑。在当年省政府“关于同意兰州市征收路桥车辆通行费的批复”中,路桥费的试行期被确定为两年,并强调“试行收费期满前3个月,上报正式收费方案”。
由于新的批复还没有下来,从今年11月1日起,收费进入了“休克状态”。11月5日晚,记者在兰州市南出口晏家坪路桥费收费站看到,由于免收路桥费,过往车辆的司机心情格外舒畅,有司机甚至按响汽笛与路桥费“道别”。
但是,这样的“道别”仅仅持续了10天。11月11日,兰州市的两家媒体刊登了新闻通稿,通稿以未署名的“答记者问”形式称:11月6日,省政府正式批准兰州市收取贷款建设路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为20年(含试行期两年)。兰州市计划从2009年11月15日零时起再次实施征收。
11月15日,天降大雪,兰州市区的许多车辆没有出行,但是由于车主与收费人员之间“该交与不该交”的争吵时有发生,在一些路桥费收费站点造成拥堵。
与此同时,要求废止路桥费的呼声愈发强烈,在当地的网站上,时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帖子——“这项不合理的收费,遭到了普遍质疑,没有继续存在的理由。”一位在政府部门供职的车主曾对记者分析了有关部门在批准前所面临的压力:“路桥费已经成为一个敏感话题,要同意征收必须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和足以说服市民的理由,但是假如真有充足的法律依据,争议也就不会持续两年多。”
争议始终在继续
早在2001年,兰州市就开始收取类似费用,当时的名称叫做“道建费”。收费之初,由于引起了许多司机的不满造成交通阻塞,仅仅进行了6天,对外地车辆的收费就宣告暂停,而市内车辆被强制缴纳。
2003年12月,国务院针对机动车辆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兰州市的“道建费”遭遇清理。2007年5月,兰州市将原“道建费”改为“路桥费”,上报征收并获省政府的“试行批准”,争议再次爆发。去年底,随着国家燃油税改革和五部委取消公路养路费的规定实行,路桥费问题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
按照国务院的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均不得设立与城市道路维护建设有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违反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审批管理规定,越权出台与城市道路维护建设有关的收费基金项目均一律取消。
在这个背景下,市民拒交路桥费、质疑路桥费的风波,从网络蔓延到当地的都市媒体,甚至还一度成为地方“两会”上的焦点话题。
但是,有关部门以偿还贷款为由,始终认为“收费合理”。
据悉,早在几年以前,兰州市城投公司以路桥收费权作为质押,与国家开发银行先后签订了52.9亿元的路桥建设项目贷款协议,另外还从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53.3亿元左右,合计为106.2亿元,平均每年需要偿还本息22.05亿元。有关人士始终坚称:如果取消路桥费,银行就会收回贷款。
对这种解释,许多市民表示了质疑,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设立什么样的收费项目必须有特定的授权程序,在没有任何授权和批准的情况下,对百姓的收费,还成为一种“权力”,而且被“质押”给银行,这种“生米煮成熟饭”的做法令市民不解;二是,修路架桥本来就是政府的职责,政府有义务使用合法税收提供公共基础设施,但是为什么到建设公共设施的时候“合法的税收不见了”,此举也令人不解。
路桥费“能走多远”
最近几天,在兰州的一些网络论坛上,有关质疑路桥费的帖子都被置顶并用粗黑体显示;在市区采访很容易就会碰到反对路桥费的“热心市民”。在这些人中,有政府官员、有普通职工,虽然许多是有车族,但是还有许多是买不起车的市民。
“收费部门很有创意。”一位姓洪的市民,自己没有车,但也坚决反对路桥费,他说:涨水价是企业成本增加,听证一下即可;拒降暖气费死咬成本没降,拒绝听证即可;为收路桥费就“创意”贷款修路,如此“创意”下去,什么样的不合理收费都可能出现。
一位在银行供职的田姓市民说,自己对路桥费继续征收丝毫不感意外。原因很简单,如果有关部门决心收费,就是停收了路桥费,还会收取其他费。
在兰州市财政局出具的报告中记者看到,为了实现征收,有关部门投入了647.7万元,在7个过境路口建造了收费站亭。同时,组建了由428名人员组成的收费管理机构,从200
本月,曾引起争议的兰州路桥费,经历了一场“过山车”。先是从11月1日到15日,暂停征收;后是从15日开始,有关部门宣布再收18年。
据悉,由于征收路桥费不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之列,因此有关争议仍在继续。
曾经面临短暂“休克”
兰州路桥费自2007年11月1日开征,就不断面临各种争议和质疑。在当年省政府“关于同意兰州市征收路桥车辆通行费的批复”中,路桥费的试行期被确定为两年,并强调“试行收费期满前3个月,上报正式收费方案”。
由于新的批复还没有下来,从今年11月1日起,收费进入了“休克状态”。11月5日晚,记者在兰州市南出口晏家坪路桥费收费站看到,由于免收路桥费,过往车辆的司机心情格外舒畅,有司机甚至按响汽笛与路桥费“道别”。
但是,这样的“道别”仅仅持续了10天。11月11日,兰州市的两家媒体刊登了新闻通稿,通稿以未署名的“答记者问”形式称:11月6日,省政府正式批准兰州市收取贷款建设路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为20年(含试行期两年)。兰州市计划从2009年11月15日零时起再次实施征收。
11月15日,天降大雪,兰州市区的许多车辆没有出行,但是由于车主与收费人员之间“该交与不该交”的争吵时有发生,在一些路桥费收费站点造成拥堵。
与此同时,要求废止路桥费的呼声愈发强烈,在当地的网站上,时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帖子——“这项不合理的收费,遭到了普遍质疑,没有继续存在的理由。”一位在政府部门供职的车主曾对记者分析了有关部门在批准前所面临的压力:“路桥费已经成为一个敏感话题,要同意征收必须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和足以说服市民的理由,但是假如真有充足的法律依据,争议也就不会持续两年多。”
争议始终在继续
早在2001年,兰州市就开始收取类似费用,当时的名称叫做“道建费”。收费之初,由于引起了许多司机的不满造成交通阻塞,仅仅进行了6天,对外地车辆的收费就宣告暂停,而市内车辆被强制缴纳。
2003年12月,国务院针对机动车辆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兰州市的“道建费”遭遇清理。2007年5月,兰州市将原“道建费”改为“路桥费”,上报征收并获省政府的“试行批准”,争议再次爆发。去年底,随着国家燃油税改革和五部委取消公路养路费的规定实行,路桥费问题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
按照国务院的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均不得设立与城市道路维护建设有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违反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审批管理规定,越权出台与城市道路维护建设有关的收费基金项目均一律取消。
在这个背景下,市民拒交路桥费、质疑路桥费的风波,从网络蔓延到当地的都市媒体,甚至还一度成为地方“两会”上的焦点话题。
但是,有关部门以偿还贷款为由,始终认为“收费合理”。
据悉,早在几年以前,兰州市城投公司以路桥收费权作为质押,与国家开发银行先后签订了52.9亿元的路桥建设项目贷款协议,另外还从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53.3亿元左右,合计为106.2亿元,平均每年需要偿还本息22.05亿元。有关人士始终坚称:如果取消路桥费,银行就会收回贷款。
对这种解释,许多市民表示了质疑,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设立什么样的收费项目必须有特定的授权程序,在没有任何授权和批准的情况下,对百姓的收费,还成为一种“权力”,而且被“质押”给银行,这种“生米煮成熟饭”的做法令市民不解;二是,修路架桥本来就是政府的职责,政府有义务使用合法税收提供公共基础设施,但是为什么到建设公共设施的时候“合法的税收不见了”,此举也令人不解。
路桥费“能走多远”
最近几天,在兰州的一些网络论坛上,有关质疑路桥费的帖子都被置顶并用粗黑体显示;在市区采访很容易就会碰到反对路桥费的“热心市民”。在这些人中,有政府官员、有普通职工,虽然许多是有车族,但是还有许多是买不起车的市民。
“收费部门很有创意。”一位姓洪的市民,自己没有车,但也坚决反对路桥费,他说:涨水价是企业成本增加,听证一下即可;拒降暖气费死咬成本没降,拒绝听证即可;为收路桥费就“创意”贷款修路,如此“创意”下去,什么样的不合理收费都可能出现。
一位在银行供职的田姓市民说,自己对路桥费继续征收丝毫不感意外。原因很简单,如果有关部门决心收费,就是停收了路桥费,还会收取其他费。
在兰州市财政局出具的报告中记者看到,为了实现征收,有关部门投入了647.7万元,在7个过境路口建造了收费站亭。同时,组建了由428名人员组成的收费管理机构,从2007年11月到2009年3月,收取了2.08亿元,但同期的人员工资支出1865.8万元,办公水电费等支出又花去451万元,扣除其他支出真正用于偿还城建贷款的只有1.73亿元,不及同期偿还贷款本金的十分之一。
有市民替政府算了一笔账,目前兰州规划中的1136公里城市道路,还有586公里未建,再加上修建桥梁并拓宽道路,未来几年中兰州的城建投资每年近60亿元。面对这么大的投资,每年收一两亿元的路桥费,只是杯水车薪。(本报记者 康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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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曾引起争议的兰州路桥费,经历了一场“过山车”。先是从11月1日到15日,暂停征收;后是从15日开始,有关部门宣布再收18年。
据悉,由于征收路桥费不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之列,因此有关争议仍在继续。
曾经面临短暂“休克”
兰州路桥费自2007年11月1日开征,就不断面临各种争议和质疑。在当年省政府“关于同意兰州市征收路桥车辆通行费的批复”中,路桥费的试行期被确定为两年,并强调“试行收费期满前3个月,上报正式收费方案”。
由于新的批复还没有下来,从今年11月1日起,收费进入了“休克状态”。11月5日晚,记者在兰州市南出口晏家坪路桥费收费站看到,由于免收路桥费,过往车辆的司机心情格外舒畅,有司机甚至按响汽笛与路桥费“道别”。
但是,这样的“道别”仅仅持续了10天。11月11日,兰州市的两家媒体刊登了新闻通稿,通稿以未署名的“答记者问”形式称:11月6日,省政府正式批准兰州市收取贷款建设路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为20年(含试行期两年)。兰州市计划从2009年11月15日零时起再次实施征收。
11月15日,天降大雪,兰州市区的许多车辆没有出行,但是由于车主与收费人员之间“该交与不该交”的争吵时有发生,在一些路桥费收费站点造成拥堵。
与此同时,要求废止路桥费的呼声愈发强烈,在当地的网站上,时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帖子——“这项不合理的收费,遭到了普遍质疑,没有继续存在的理由。”一位在政府部门供职的车主曾对记者分析了有关部门在批准前所面临的压力:“路桥费已经成为一个敏感话题,要同意征收必须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和足以说服市民的理由,但是假如真有充足的法律依据,争议也就不会持续两年多。”
争议始终在继续
早在2001年,兰州市就开始收取类似费用,当时的名称叫做“道建费”。收费之初,由于引起了许多司机的不满造成交通阻塞,仅仅进行了6天,对外地车辆的收费就宣告暂停,而市内车辆被强制缴纳。
2003年12月,国务院针对机动车辆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兰州市的“道建费”遭遇清理。2007年5月,兰州市将原“道建费”改为“路桥费”,上报征收并获省政府的“试行批准”,争议再次爆发。去年底,随着国家燃油税改革和五部委取消公路养路费的规定实行,路桥费问题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
按照国务院的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均不得设立与城市道路维护建设有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违反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审批管理规定,越权出台与城市道路维护建设有关的收费基金项目均一律取消。
在这个背景下,市民拒交路桥费、质疑路桥费的风波,从网络蔓延到当地的都市媒体,甚至还一度成为地方“两会”上的焦点话题。
但是,有关部门以偿还贷款为由,始终认为“收费合理”。
据悉,早在几年以前,兰州市城投公司以路桥收费权作为质押,与国家开发银行先后签订了52.9亿元的路桥建设项目贷款协议,另外还从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53.3亿元左右,合计为106.2亿元,平均每年需要偿还本息22.05亿元。有关人士始终坚称:如果取消路桥费,银行就会收回贷款。
对这种解释,许多市民表示了质疑,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设立什么样的收费项目必须有特定的授权程序,在没有任何授权和批准的情况下,对百姓的收费,还成为一种“权力”,而且被“质押”给银行,这种“生米煮成熟饭”的做法令市民不解;二是,修路架桥本来就是政府的职责,政府有义务使用合法税收提供公共基础设施,但是为什么到建设公共设施的时候“合法的税收不见了”,此举也令人不解。
路桥费“能走多远”
最近几天,在兰州的一些网络论坛上,有关质疑路桥费的帖子都被置顶并用粗黑体显示;在市区采访很容易就会碰到反对路桥费的“热心市民”。在这些人中,有政府官员、有普通职工,虽然许多是有车族,但是还有许多是买不起车的市民。
“收费部门很有创意。”一位姓洪的市民,自己没有车,但也坚决反对路桥费,他说:涨水价是企业成本增加,听证一下即可;拒降暖气费死咬成本没降,拒绝听证即可;为收路桥费就“创意”贷款修路,如此“创意”下去,什么样的不合理收费都可能出现。
一位在银行供职的田姓市民说,自己对路桥费继续征收丝毫不感意外。原因很简单,如果有关部门决心收费,就是停收了路桥费,还会收取其他费。
在兰州市财政局出具的报告中记者看到,为了实现征收,有关部门投入了647.7万元,在7个过境路口建造了收费站亭。同时,组建了由428名人员组成的收费管理机构,从200
本月,曾引起争议的兰州路桥费,经历了一场“过山车”。先是从11月1日到15日,暂停征收;后是从15日开始,有关部门宣布再收18年。
据悉,由于征收路桥费不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之列,因此有关争议仍在继续。
曾经面临短暂“休克”
兰州路桥费自2007年11月1日开征,就不断面临各种争议和质疑。在当年省政府“关于同意兰州市征收路桥车辆通行费的批复”中,路桥费的试行期被确定为两年,并强调“试行收费期满前3个月,上报正式收费方案”。
由于新的批复还没有下来,从今年11月1日起,收费进入了“休克状态”。11月5日晚,记者在兰州市南出口晏家坪路桥费收费站看到,由于免收路桥费,过往车辆的司机心情格外舒畅,有司机甚至按响汽笛与路桥费“道别”。
但是,这样的“道别”仅仅持续了10天。11月11日,兰州市的两家媒体刊登了新闻通稿,通稿以未署名的“答记者问”形式称:11月6日,省政府正式批准兰州市收取贷款建设路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为20年(含试行期两年)。兰州市计划从2009年11月15日零时起再次实施征收。
11月15日,天降大雪,兰州市区的许多车辆没有出行,但是由于车主与收费人员之间“该交与不该交”的争吵时有发生,在一些路桥费收费站点造成拥堵。
与此同时,要求废止路桥费的呼声愈发强烈,在当地的网站上,时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帖子——“这项不合理的收费,遭到了普遍质疑,没有继续存在的理由。”一位在政府部门供职的车主曾对记者分析了有关部门在批准前所面临的压力:“路桥费已经成为一个敏感话题,要同意征收必须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和足以说服市民的理由,但是假如真有充足的法律依据,争议也就不会持续两年多。”
争议始终在继续
早在2001年,兰州市就开始收取类似费用,当时的名称叫做“道建费”。收费之初,由于引起了许多司机的不满造成交通阻塞,仅仅进行了6天,对外地车辆的收费就宣告暂停,而市内车辆被强制缴纳。
2003年12月,国务院针对机动车辆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兰州市的“道建费”遭遇清理。2007年5月,兰州市将原“道建费”改为“路桥费”,上报征收并获省政府的“试行批准”,争议再次爆发。去年底,随着国家燃油税改革和五部委取消公路养路费的规定实行,路桥费问题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
按照国务院的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均不得设立与城市道路维护建设有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违反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审批管理规定,越权出台与城市道路维护建设有关的收费基金项目均一律取消。
在这个背景下,市民拒交路桥费、质疑路桥费的风波,从网络蔓延到当地的都市媒体,甚至还一度成为地方“两会”上的焦点话题。
但是,有关部门以偿还贷款为由,始终认为“收费合理”。
据悉,早在几年以前,兰州市城投公司以路桥收费权作为质押,与国家开发银行先后签订了52.9亿元的路桥建设项目贷款协议,另外还从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53.3亿元左右,合计为106.2亿元,平均每年需要偿还本息22.05亿元。有关人士始终坚称:如果取消路桥费,银行就会收回贷款。
对这种解释,许多市民表示了质疑,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设立什么样的收费项目必须有特定的授权程序,在没有任何授权和批准的情况下,对百姓的收费,还成为一种“权力”,而且被“质押”给银行,这种“生米煮成熟饭”的做法令市民不解;二是,修路架桥本来就是政府的职责,政府有义务使用合法税收提供公共基础设施,但是为什么到建设公共设施的时候“合法的税收不见了”,此举也令人不解。
路桥费“能走多远”
最近几天,在兰州的一些网络论坛上,有关质疑路桥费的帖子都被置顶并用粗黑体显示;在市区采访很容易就会碰到反对路桥费的“热心市民”。在这些人中,有政府官员、有普通职工,虽然许多是有车族,但是还有许多是买不起车的市民。
“收费部门很有创意。”一位姓洪的市民,自己没有车,但也坚决反对路桥费,他说:涨水价是企业成本增加,听证一下即可;拒降暖气费死咬成本没降,拒绝听证即可;为收路桥费就“创意”贷款修路,如此“创意”下去,什么样的不合理收费都可能出现。
一位在银行供职的田姓市民说,自己对路桥费继续征收丝毫不感意外。原因很简单,如果有关部门决心收费,就是停收了路桥费,还会收取其他费。
在兰州市财政局出具的报告中记者看到,为了实现征收,有关部门投入了647.7万元,在7个过境路口建造了收费站亭。同时,组建了由428名人员组成的收费管理机构,从2007年11月到2009年3月,收取了2.08亿元,但同期的人员工资支出1865.8万元,办公水电费等支出又花去451万元,扣除其他支出真正用于偿还城建贷款的只有1.73亿元,不及同期偿还贷款本金的十分之一。
有市民替政府算了一笔账,目前兰州规划中的1136公里城市道路,还有586公里未建,再加上修建桥梁并拓宽道路,未来几年中兰州的城建投资每年近60亿元。面对这么大的投资,每年收一两亿元的路桥费,只是杯水车薪。(本报记者 康劲)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财经频道
本月,曾引起争议的兰州路桥费,经历了一场“过山车”。先是从11月1日到15日,暂停征收;后是从15日开始,有关部门宣布再收18年。
据悉,由于征收路桥费不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之列,因此有关争议仍在继续。
曾经面临短暂“休克”
兰州路桥费自2007年11月1日开征,就不断面临各种争议和质疑。在当年省政府“关于同意兰州市征收路桥车辆通行费的批复”中,路桥费的试行期被确定为两年,并强调“试行收费期满前3个月,上报正式收费方案”。
由于新的批复还没有下来,从今年11月1日起,收费进入了“休克状态”。11月5日晚,记者在兰州市南出口晏家坪路桥费收费站看到,由于免收路桥费,过往车辆的司机心情格外舒畅,有司机甚至按响汽笛与路桥费“道别”。
但是,这样的“道别”仅仅持续了10天。11月11日,兰州市的两家媒体刊登了新闻通稿,通稿以未署名的“答记者问”形式称:11月6日,省政府正式批准兰州市收取贷款建设路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为20年(含试行期两年)。兰州市计划从2009年11月15日零时起再次实施征收。
11月15日,天降大雪,兰州市区的许多车辆没有出行,但是由于车主与收费人员之间“该交与不该交”的争吵时有发生,在一些路桥费收费站点造成拥堵。
与此同时,要求废止路桥费的呼声愈发强烈,在当地的网站上,时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帖子——“这项不合理的收费,遭到了普遍质疑,没有继续存在的理由。”一位在政府部门供职的车主曾对记者分析了有关部门在批准前所面临的压力:“路桥费已经成为一个敏感话题,要同意征收必须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和足以说服市民的理由,但是假如真有充足的法律依据,争议也就不会持续两年多。”
争议始终在继续
早在2001年,兰州市就开始收取类似费用,当时的名称叫做“道建费”。收费之初,由于引起了许多司机的不满造成交通阻塞,仅仅进行了6天,对外地车辆的收费就宣告暂停,而市内车辆被强制缴纳。
2003年12月,国务院针对机动车辆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兰州市的“道建费”遭遇清理。2007年5月,兰州市将原“道建费”改为“路桥费”,上报征收并获省政府的“试行批准”,争议再次爆发。去年底,随着国家燃油税改革和五部委取消公路养路费的规定实行,路桥费问题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
按照国务院的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均不得设立与城市道路维护建设有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违反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审批管理规定,越权出台与城市道路维护建设有关的收费基金项目均一律取消。
在这个背景下,市民拒交路桥费、质疑路桥费的风波,从网络蔓延到当地的都市媒体,甚至还一度成为地方“两会”上的焦点话题。
但是,有关部门以偿还贷款为由,始终认为“收费合理”。
据悉,早在几年以前,兰州市城投公司以路桥收费权作为质押,与国家开发银行先后签订了52.9亿元的路桥建设项目贷款协议,另外还从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53.3亿元左右,合计为106.2亿元,平均每年需要偿还本息22.05亿元。有关人士始终坚称:如果取消路桥费,银行就会收回贷款。
对这种解释,许多市民表示了质疑,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设立什么样的收费项目必须有特定的授权程序,在没有任何授权和批准的情况下,对百姓的收费,还成为一种“权力”,而且被“质押”给银行,这种“生米煮成熟饭”的做法令市民不解;二是,修路架桥本来就是政府的职责,政府有义务使用合法税收提供公共基础设施,但是为什么到建设公共设施的时候“合法的税收不见了”,此举也令人不解。
路桥费“能走多远”
最近几天,在兰州的一些网络论坛上,有关质疑路桥费的帖子都被置顶并用粗黑体显示;在市区采访很容易就会碰到反对路桥费的“热心市民”。在这些人中,有政府官员、有普通职工,虽然许多是有车族,但是还有许多是买不起车的市民。
“收费部门很有创意。”一位姓洪的市民,自己没有车,但也坚决反对路桥费,他说:涨水价是企业成本增加,听证一下即可;拒降暖气费死咬成本没降,拒绝听证即可;为收路桥费就“创意”贷款修路,如此“创意”下去,什么样的不合理收费都可能出现。
一位在银行供职的田姓市民说,自己对路桥费继续征收丝毫不感意外。原因很简单,如果有关部门决心收费,就是停收了路桥费,还会收取其他费。
在兰州市财政局出具的报告中记者看到,为了实现征收,有关部门投入了647.7万元,在7个过境路口建造了收费站亭。同时,组建了由428名人员组成的收费管理机构,从200
中广网杭州11月21日消息(记者王权)舟山市人民政府21日下午在杭州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出于安全考虑,原定本月22日试通车的舟山跨海大桥延迟通车。
11月16日下午,韩国籍“马克”号货轮因走锚不慎擦碰金塘大桥“E31”的桥墩。当时金塘水域海面有八级大风并伴有中雨,锚泊在禁锚区的“马克”号货轮在发现走锚的情况下,处置不当,造成对桥墩的擦碰。
事故发生后,国家交通部和浙江省立即组成了包括交通、设计、交通质检、业主、大桥管理等方面20多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大桥受损部位进行了检测。初步检测结果显示,大桥箱梁底板无明显擦痕,支座无位移和变形,墩身表面无擦痕和损伤;编号为“E31”的桥墩右幅湿接头混凝土局部有轻微擦痕,在右侧宁波方向上边缘顶面有三处损伤;编号为“E32”桥墩右幅承台侧面有轻微擦痕。
下一步,大桥业主单位将继续请有资质的单位对大桥的受损情况进行检测,并对"E31"右幅承台表面混凝土剥落部位尽快修补。
舟山市副市长李善忠表示,虽然专家组对该起事故出具了初步结论意见,考虑到事故调查的最后论定、大桥安全检测评估以及进一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还有待更充分的时间,出于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舟山跨海大桥的试通车日期适当推迟。
李善忠说,何时开始试通车,舟山市将根据国家和省专家组的意见,在各方面条件具备后再作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舟山“大陆连岛工程”,东起舟山本岛国道329线鸭蛋山的环岛公路,经舟山群岛中的里钓岛、富翅岛、册子岛、金塘岛至宁波镇海区,包括5座大桥和9座谷桥、2座隧道、6处互通立交。其中,岑港大桥、响礁门大桥、桃夭门大桥、西堠门大桥以及金塘大桥等5座大桥总长约25公里。“连岛工程”总长近50公里,总投资超过113亿元,历时10年建成,是目前我国最大的陆岛连接工程。舟山跨海大桥通车后,舟山到宁波的车程由2个小时缩短到1个小时,到上海的车程则由5个多小时缩短至3小时。
中广网杭州11月21日消息(记者王权)舟山市人民政府21日下午在杭州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出于安全考虑,原定本月22日试通车的舟山跨海大桥延迟通车。
11月16日下午,韩国籍“马克”号货轮因走锚不慎擦碰金塘大桥“E31”的桥墩。当时金塘水域海面有八级大风并伴有中雨,锚泊在禁锚区的“马克”号货轮在发现走锚的情况下,处置不当,造成对桥墩的擦碰。
事故发生后,国家交通部和浙江省立即组成了包括交通、设计、交通质检、业主、大桥管理等方面20多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大桥受损部位进行了检测。初步检测结果显示,大桥箱梁底板无明显擦痕,支座无位移和变形,墩身表面无擦痕和损伤;编号为“E31”的桥墩右幅湿接头混凝土局部有轻微擦痕,在右侧宁波方向上边缘顶面有三处损伤;编号为“E32”桥墩右幅承台侧面有轻微擦痕。
下一步,大桥业主单位将继续请有资质的单位对大桥的受损情况进行检测,并对"E31"右幅承台表面混凝土剥落部位尽快修补。
舟山市副市长李善忠表示,虽然专家组对该起事故出具了初步结论意见,考虑到事故调查的最后论定、大桥安全检测评估以及进一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还有待更充分的时间,出于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舟山跨海大桥的试通车日期适当推迟。
李善忠说,何时开始试通车,舟山市将根据国家和省专家组的意见,在各方面条件具备后再作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舟山“大陆连岛工程”,东起舟山本岛国道329线鸭蛋山的环岛公路,经舟山群岛中的里钓岛、富翅岛、册子岛、金塘岛至宁波镇海区,包括5座大桥和9座谷桥、2座隧道、6处互通立交。其中,岑港大桥、响礁门大桥、桃夭门大桥、西堠门大桥以及金塘大桥等5座大桥总长约25公里。“连岛工程”总长近50公里,总投资超过113亿元,历时10年建成,是目前我国最大的陆岛连接工程。舟山跨海大桥通车后,舟山到宁波的车程由2个小时缩短到1个小时,到上海的车程则由5个多小时缩短至3小时。
世界卫生组织20日发表新闻公报说,挪威等国日前监测到的甲型H1N1流感病毒变异病例属偶发和自发现象,并未造成感染人数的突增或者重症和死亡病例的增加。世卫组织的专家正在评估这种变异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的影响。
世卫组织在公报中说,挪威卫生部门日前通报了3例甲型H1N1流感病毒变异病例,包括两个死亡病例和一个重症病例。类似的病毒变异先前在美国、墨西哥、乌克兰、日本、巴西等国也发现过。
公报说,从已掌握的情况来看,没有发现感染甲型H1N1流感变异病毒的少数患者之间存在任何联系,因此这种变异属偶发和自发现象,变异病毒并未在人群中广泛传播,而目前使用的抗病毒药物和甲型H1N1流感疫苗仍可以对变异病毒发挥作用。虽然更为详尽的调查还在进行当中,但尚无证据显示这种变异病毒导致了感染人数的突增或者重症以及死亡病例的增加。
世卫组织当天还在另一份公报中说,截至11月15日,全球至少206个国家和地区已向世卫组织报告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其中包括至少6770例死亡病例。目前病毒在北半球大部分地区继续传播,不过美国和西欧部分地区的疫情似乎已达到高峰。(刘国远)
世界卫生组织20日发表新闻公报说,挪威等国日前监测到的甲型H1N1流感病毒变异病例属偶发和自发现象,并未造成感染人数的突增或者重症和死亡病例的增加。世卫组织的专家正在评估这种变异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的影响。
世卫组织在公报中说,挪威卫生部门日前通报了3例甲型H1N1流感病毒变异病例,包括两个死亡病例和一个重症病例。类似的病毒变异先前在美国、墨西哥、乌克兰、日本、巴西等国也发现过。
公报说,从已掌握的情况来看,没有发现感染甲型H1N1流感变异病毒的少数患者之间存在任何联系,因此这种变异属偶发和自发现象,变异病毒并未在人群中广泛传播,而目前使用的抗病毒药物和甲型H1N1流感疫苗仍可以对变异病毒发挥作用。虽然更为详尽的调查还在进行当中,但尚无证据显示这种变异病毒导致了感染人数的突增或者重症以及死亡病例的增加。
世卫组织当天还在另一份公报中说,截至11月15日,全球至少206个国家和地区已向世卫组织报告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其中包括至少6770例死亡病例。目前病毒在北半球大部分地区继续传播,不过美国和西欧部分地区的疫情似乎已达到高峰。(刘国远)
世界卫生组织20日发表新闻公报说,挪威等国日前监测到的甲型H1N1流感病毒变异病例属偶发和自发现象,并未造成感染人数的突增或者重症和死亡病例的增加。世卫组织的专家正在评估这种变异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的影响。
世卫组织在公报中说,挪威卫生部门日前通报了3例甲型H1N1流感病毒变异病例,包括两个死亡病例和一个重症病例。类似的病毒变异先前在美国、墨西哥、乌克兰、日本、巴西等国也发现过。
公报说,从已掌握的情况来看,没有发现感染甲型H1N1流感变异病毒的少数患者之间存在任何联系,因此这种变异属偶发和自发现象,变异病毒并未在人群中广泛传播,而目前使用的抗病毒药物和甲型H1N1流感疫苗仍可以对变异病毒发挥作用。虽然更为详尽的调查还在进行当中,但尚无证据显示这种变异病毒导致了感染人数的突增或者重症以及死亡病例的增加。
世卫组织当天还在另一份公报中说,截至11月15日,全球至少206个国家和地区已向世卫组织报告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其中包括至少6770例死亡病例。目前病毒在北半球大部分地区继续传播,不过美国和西欧部分地区的疫情似乎已达到高峰。(刘国远)
冬季天然气使用进入最高峰,南京天然气日供应量再次创下新高,达到150万立方米,缺口为50万立方米,供应压力进一步增加。南京每天需要30万立方米液化天然气来补充,但是全市液化天然气的库存量眼下已经不足100万立方米。目前全国资源紧张,气源组织相当难,每天补入的存量只有2万-5万立方米。供气部门呼吁,居民家中天然气取暖尽量暂时改用空调代替,减少一些消耗,共同应对下一场寒流。
为保居民正常用气,上周日南京市启动了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由于天然气气源紧张,南京港华燃气公司已经对全市部分油气锅炉用户、加气站等非居民用户实施停供,由此减少气量消耗。“存在的缺口我们一直在‘吃老本’,库存的液化天然气不到100万立方米,已经触及警戒线。”据港华公司生产调度气源总监李胜华表示,为了确保居民的用气,港华公司成立了专门的采购小组,前往新疆、山西等地,组织补充气源,但是收效甚微。同时,该公司也前往上海,争取西气东输管道天然气的大力支持。记者了解到,南京市每天消耗的150万立方米的用气量中,居民用气量已经从50%增长到70%,“增加的量多数为居民家中启用了供气取暖设备,呼吁市民尽量用空调代替。”(杨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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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天然气使用进入最高峰,南京天然气日供应量再次创下新高,达到150万立方米,缺口为50万立方米,供应压力进一步增加。南京每天需要30万立方米液化天然气来补充,但是全市液化天然气的库存量眼下已经不足100万立方米。目前全国资源紧张,气源组织相当难,每天补入的存量只有2万-5万立方米。供气部门呼吁,居民家中天然气取暖尽量暂时改用空调代替,减少一些消耗,共同应对下一场寒流。
为保居民正常用气,上周日南京市启动了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由于天然气气源紧张,南京港华燃气公司已经对全市部分油气锅炉用户、加气站等非居民用户实施停供,由此减少气量消耗。“存在的缺口我们一直在‘吃老本’,库存的液化天然气不到100万立方米,已经触及警戒线。”据港华公司生产调度气源总监李胜华表示,为了确保居民的用气,港华公司成立了专门的采购小组,前往新疆、山西等地,组织补充气源,但是收效甚微。同时,该公司也前往上海,争取西气东输管道天然气的大力支持。记者了解到,南京市每天消耗的150万立方米的用气量中,居民用气量已经从50%增长到70%,“增加的量多数为居民家中启用了供气取暖设备,呼吁市民尽量用空调代替。”(杨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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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居民正常用气,上周日南京市启动了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由于天然气气源紧张,南京港华燃气公司已经对全市部分油气锅炉用户、加气站等非居民用户实施停供,由此减少气量消耗。“存在的缺口我们一直在‘吃老本’,库存的液化天然气不到100万立方米,已经触及警戒线。”据港华公司生产调度气源总监李胜华表示,为了确保居民的用气,港华公司成立了专门的采购小组,前往新疆、山西等地,组织补充气源,但是收效甚微。同时,该公司也前往上海,争取西气东输管道天然气的大力支持。记者了解到,南京市每天消耗的150万立方米的用气量中,居民用气量已经从50%增长到70%,“增加的量多数为居民家中启用了供气取暖设备,呼吁市民尽量用空调代替。”(杨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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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天然气使用进入最高峰,南京天然气日供应量再次创下新高,达到150万立方米,缺口为50万立方米,供应压力进一步增加。南京每天需要30万立方米液化天然气来补充,但是全市液化天然气的库存量眼下已经不足100万立方米。目前全国资源紧张,气源组织相当难,每天补入的存量只有2万-5万立方米。供气部门呼吁,居民家中天然气取暖尽量暂时改用空调代替,减少一些消耗,共同应对下一场寒流。
为保居民正常用气,上周日南京市启动了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由于天然气气源紧张,南京港华燃气公司已经对全市部分油气锅炉用户、加气站等非居民用户实施停供,由此减少气量消耗。“存在的缺口我们一直在‘吃老本’,库存的液化天然气不到100万立方米,已经触及警戒线。”据港华公司生产调度气源总监李胜华表示,为了确保居民的用气,港华公司成立了专门的采购小组,前往新疆、山西等地,组织补充气源,但是收效甚微。同时,该公司也前往上海,争取西气东输管道天然气的大力支持。记者了解到,南京市每天消耗的150万立方米的用气量中,居民用气量已经从50%增长到70%,“增加的量多数为居民家中启用了供气取暖设备,呼吁市民尽量用空调代替。”(杨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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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曾引起争议的兰州路桥费,经历了一场“过山车”。先是从11月1日到15日,暂停征收;后是从15日开始,有关部门宣布再收18年。
据悉,由于征收路桥费不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之列,因此有关争议仍在继续。
曾经面临短暂“休克”
兰州路桥费自2007年11月1日开征,就不断面临各种争议和质疑。在当年省政府“关于同意兰州市征收路桥车辆通行费的批复”中,路桥费的试行期被确定为两年,并强调“试行收费期满前3个月,上报正式收费方案”。
由于新的批复还没有下来,从今年11月1日起,收费进入了“休克状态”。11月5日晚,记者在兰州市南出口晏家坪路桥费收费站看到,由于免收路桥费,过往车辆的司机心情格外舒畅,有司机甚至按响汽笛与路桥费“道别”。
但是,这样的“道别”仅仅持续了10天。11月11日,兰州市的两家媒体刊登了新闻通稿,通稿以未署名的“答记者问”形式称:11月6日,省政府正式批准兰州市收取贷款建设路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为20年(含试行期两年)。兰州市计划从2009年11月15日零时起再次实施征收。
11月15日,天降大雪,兰州市区的许多车辆没有出行,但是由于车主与收费人员之间“该交与不该交”的争吵时有发生,在一些路桥费收费站点造成拥堵。
与此同时,要求废止路桥费的呼声愈发强烈,在当地的网站上,时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帖子——“这项不合理的收费,遭到了普遍质疑,没有继续存在的理由。”一位在政府部门供职的车主曾对记者分析了有关部门在批准前所面临的压力:“路桥费已经成为一个敏感话题,要同意征收必须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和足以说服市民的理由,但是假如真有充足的法律依据,争议也就不会持续两年多。”
争议始终在继续
早在2001年,兰州市就开始收取类似费用,当时的名称叫做“道建费”。收费之初,由于引起了许多司机的不满造成交通阻塞,仅仅进行了6天,对外地车辆的收费就宣告暂停,而市内车辆被强制缴纳。
2003年12月,国务院针对机动车辆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兰州市的“道建费”遭遇清理。2007年5月,兰州市将原“道建费”改为“路桥费”,上报征收并获省政府的“试行批准”,争议再次爆发。去年底,随着国家燃油税改革和五部委取消公路养路费的规定实行,路桥费问题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
按照国务院的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均不得设立与城市道路维护建设有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违反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审批管理规定,越权出台与城市道路维护建设有关的收费基金项目均一律取消。
在这个背景下,市民拒交路桥费、质疑路桥费的风波,从网络蔓延到当地的都市媒体,甚至还一度成为地方“两会”上的焦点话题。
但是,有关部门以偿还贷款为由,始终认为“收费合理”。
据悉,早在几年以前,兰州市城投公司以路桥收费权作为质押,与国家开发银行先后签订了52.9亿元的路桥建设项目贷款协议,另外还从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53.3亿元左右,合计为106.2亿元,平均每年需要偿还本息22.05亿元。有关人士始终坚称:如果取消路桥费,银行就会收回贷款。
对这种解释,许多市民表示了质疑,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设立什么样的收费项目必须有特定的授权程序,在没有任何授权和批准的情况下,对百姓的收费,还成为一种“权力”,而且被“质押”给银行,这种“生米煮成熟饭”的做法令市民不解;二是,修路架桥本来就是政府的职责,政府有义务使用合法税收提供公共基础设施,但是为什么到建设公共设施的时候“合法的税收不见了”,此举也令人不解。
路桥费“能走多远”
最近几天,在兰州的一些网络论坛上,有关质疑路桥费的帖子都被置顶并用粗黑体显示;在市区采访很容易就会碰到反对路桥费的“热心市民”。在这些人中,有政府官员、有普通职工,虽然许多是有车族,但是还有许多是买不起车的市民。
“收费部门很有创意。”一位姓洪的市民,自己没有车,但也坚决反对路桥费,他说:涨水价是企业成本增加,听证一下即可;拒降暖气费死咬成本没降,拒绝听证即可;为收路桥费就“创意”贷款修路,如此“创意”下去,什么样的不合理收费都可能出现。
一位在银行供职的田姓市民说,自己对路桥费继续征收丝毫不感意外。原因很简单,如果有关部门决心收费,就是停收了路桥费,还会收取其他费。
在兰州市财政局出具的报告中记者看到,为了实现征收,有关部门投入了647.7万元,在7个过境路口建造了收费站亭。同时,组建了由428名人员组成的收费管理机构,从2007年11月到2009年3月,收取了2.08亿元,但同期的人员工资支出1865.8万元,办公水电费等支出又花去451万元,扣除其他支出真正用于偿还城建贷款的只有1.73亿元,不及同期偿还贷款本金的十分之一。
有市民替政府算了一笔账,目前兰州规划中的1136公里城市道路,还有586公里未建,再加上修建桥梁并拓宽道路,未来几年中兰州的城建投资每年近60亿元。面对这么大的投资,每年收一两亿元的路桥费,只是杯水车薪。(本报记者 康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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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曾引起争议的兰州路桥费,经历了一场“过山车”。先是从11月1日到15日,暂停征收;后是从15日开始,有关部门宣布再收18年。
据悉,由于征收路桥费不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之列,因此有关争议仍在继续。
曾经面临短暂“休克”
兰州路桥费自2007年11月1日开征,就不断面临各种争议和质疑。在当年省政府“关于同意兰州市征收路桥车辆通行费的批复”中,路桥费的试行期被确定为两年,并强调“试行收费期满前3个月,上报正式收费方案”。
由于新的批复还没有下来,从今年11月1日起,收费进入了“休克状态”。11月5日晚,记者在兰州市南出口晏家坪路桥费收费站看到,由于免收路桥费,过往车辆的司机心情格外舒畅,有司机甚至按响汽笛与路桥费“道别”。
但是,这样的“道别”仅仅持续了10天。11月11日,兰州市的两家媒体刊登了新闻通稿,通稿以未署名的“答记者问”形式称:11月6日,省政府正式批准兰州市收取贷款建设路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为20年(含试行期两年)。兰州市计划从2009年11月15日零时起再次实施征收。
11月15日,天降大雪,兰州市区的许多车辆没有出行,但是由于车主与收费人员之间“该交与不该交”的争吵时有发生,在一些路桥费收费站点造成拥堵。
与此同时,要求废止路桥费的呼声愈发强烈,在当地的网站上,时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帖子——“这项不合理的收费,遭到了普遍质疑,没有继续存在的理由。”一位在政府部门供职的车主曾对记者分析了有关部门在批准前所面临的压力:“路桥费已经成为一个敏感话题,要同意征收必须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和足以说服市民的理由,但是假如真有充足的法律依据,争议也就不会持续两年多。”
争议始终在继续
早在2001年,兰州市就开始收取类似费用,当时的名称叫做“道建费”。收费之初,由于引起了许多司机的不满造成交通阻塞,仅仅进行了6天,对外地车辆的收费就宣告暂停,而市内车辆被强制缴纳。
2003年12月,国务院针对机动车辆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兰州市的“道建费”遭遇清理。2007年5月,兰州市将原“道建费”改为“路桥费”,上报征收并获省政府的“试行批准”,争议再次爆发。去年底,随着国家燃油税改革和五部委取消公路养路费的规定实行,路桥费问题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
按照国务院的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均不得设立与城市道路维护建设有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违反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审批管理规定,越权出台与城市道路维护建设有关的收费基金项目均一律取消。
在这个背景下,市民拒交路桥费、质疑路桥费的风波,从网络蔓延到当地的都市媒体,甚至还一度成为地方“两会”上的焦点话题。
但是,有关部门以偿还贷款为由,始终认为“收费合理”。
据悉,早在几年以前,兰州市城投公司以路桥收费权作为质押,与国家开发银行先后签订了52.9亿元的路桥建设项目贷款协议,另外还从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53.3亿元左右,合计为106.2亿元,平均每年需要偿还本息22.05亿元。有关人士始终坚称:如果取消路桥费,银行就会收回贷款。
对这种解释,许多市民表示了质疑,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设立什么样的收费项目必须有特定的授权程序,在没有任何授权和批准的情况下,对百姓的收费,还成为一种“权力”,而且被“质押”给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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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杭州11月21日消息(记者王权)舟山市人民政府21日下午在杭州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出于安全考虑,原定本月22日试通车的舟山跨海大桥延迟通车。
11月16日下午,韩国籍“马克”号货轮因走锚不慎擦碰金塘大桥“E31”的桥墩。当时金塘水域海面有八级大风并伴有中雨,锚泊在禁锚区的“马克”号货轮在发现走锚的情况下,处置不当,造成对桥墩的擦碰。
事故发生后,国家交通部和浙江省立即组成了包括交通、设计、交通质检、业主、大桥管理等方面20多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大桥受损部位进行了检测。初步检测结果显示,大桥箱梁底板无明显擦痕,支座无位移和变形,墩身表面无擦痕和损伤;编号为“E31”的桥墩右幅湿接头混凝土局部有轻微擦痕,在右侧宁波方向上边缘顶面有三处损伤;编号为“E32”桥墩右幅承台侧面有轻微擦痕。
下一步,大桥业主单位将继续请有资质的单位对大桥的受损情况进行检测,并对"E31"右幅承台表面混凝土剥落部位尽快修补。
舟山市副市长李善忠表示,虽然专家组对该起事故出具了初步结论意见,考虑到事故调查的最后论定、大桥安全检测评估以及进一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还有待更充分的时间,出于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舟山跨海大桥的试通车日期适当推迟。
李善忠说,何时开始试通车,舟山市将根据国家和省专家组的意见,在各方面条件具备后再作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舟山“大陆连岛工程”,东起舟山本岛国道329线鸭蛋山的环岛公路,经舟山群岛中的里钓岛、富翅岛、册子岛、金塘岛至宁波镇海区,包括5座大桥和9座谷桥、2座隧道、6处互通立交。其中,岑港大桥、响礁门大桥、桃夭门大桥、西堠门大桥以及金塘大桥等5座大桥总长约25公里。“连岛工程”总长近50公里,总投资超过113亿元,历时10年建成,是目前我国最大的陆岛连接工程。舟山跨海大桥通车后,舟山到宁波的车程由2个小时缩短到1个小时,到上海的车程则由5个多小时缩短至3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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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下午,韩国籍“马克”号货轮因走锚不慎擦碰金塘大桥“E31”的桥墩。当时金塘水域海面有八级大风并伴有中雨,锚泊在禁锚区的“马克”号货轮在发现走锚的情况下,处置不当,造成对桥墩的擦碰。
事故发生后,国家交通部和浙江省立即组成了包括交通、设计、交通质检、业主、大桥管理等方面20多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大桥受损部位进行了检测。初步检测结果显示,大桥箱梁底板无明显擦痕,支座无位移和变形,墩身表面无擦痕和损伤;编号为“E31”的桥墩右幅湿接头混凝土局部有轻微擦痕,在右侧宁波方向上边缘顶面有三处损伤;编号为“E32”桥墩右幅承台侧面有轻微擦痕。
下一步,大桥业主单位将继续请有资质的单位对大桥的受损情况进行检测,并对"E31"右幅承台表面混凝土剥落部位尽快修补。
舟山市副市长李善忠表示,虽然专家组对该起事故出具了初步结论意见,考虑到事故调查的最后论定、大桥安全检测评估以及进一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还有待更充分的时间,出于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舟山跨海大桥的试通车日期适当推迟。
李善忠说,何时开始试通车,舟山市将根据国家和省专家组的意见,在各方面条件具备后再作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舟山“大陆连岛工程”,东起舟山本岛国道329线鸭蛋山的环岛公路,经舟山群岛中的里钓岛、富翅岛、册子岛、金塘岛至宁波镇海区,包括5座大桥和9座谷桥、2座隧道、6处互通立交。其中,岑港大桥、响礁门大桥、桃夭门大桥、西堠门大桥以及金塘大桥等5座大桥总长约25公里。“连岛工程”总长近50公里,总投资超过113亿元,历时10年建成,是目前我国最大的陆岛连接工程。舟山跨海大桥通车后,舟山到宁波的车程由2个小时缩短到1个小时,到上海的车程则由5个多小时缩短至3小时。
本月,曾引起争议的兰州路桥费,经历了一场“过山车”。先是从11月1日到15日,暂停征收;后是从15日开始,有关部门宣布再收18年。
据悉,由于征收路桥费不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之列,因此有关争议仍在继续。
曾经面临短暂“休克”
兰州路桥费自2007年11月1日开征,就不断面临各种争议和质疑。在当年省政府“关于同意兰州市征收路桥车辆通行费的批复”中,路桥费的试行期被确定为两年,并强调“试行收费期满前3个月,上报正式收费方案”。
由于新的批复还没有下来,从今年11月1日起,收费进入了“休克状态”。11月5日晚,记者在兰州市南出口晏家坪路桥费收费站看到,由于免收路桥费,过往车辆的司机心情格外舒畅,有司机甚至按响汽笛与路桥费“道别”。
但是,这样的“道别”仅仅持续了10天。11月11日,兰州市的两家媒体刊登了新闻通稿,通稿以未署名的“答记者问”形式称:11月6日,省政府正式批准兰州市收取贷款建设路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为20年(含试行期两年)。兰州市计划从2009年11月15日零时起再次实施征收。
11月15日,天降大雪,兰州市区的许多车辆没有出行,但是由于车主与收费人员之间“该交与不该交”的争吵时有发生,在一些路桥费收费站点造成拥堵。
与此同时,要求废止路桥费的呼声愈发强烈,在当地的网站上,时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帖子——“这项不合理的收费,遭到了普遍质疑,没有继续存在的理由。”一位在政府部门供职的车主曾对记者分析了有关部门在批准前所面临的压力:“路桥费已经成为一个敏感话题,要同意征收必须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和足以说服市民的理由,但是假如真有充足的法律依据,争议也就不会持续两年多。”
争议始终在继续
早在2001年,兰州市就开始收取类似费用,当时的名称叫做“道建费”。收费之初,由于引起了许多司机的不满造成交通阻塞,仅仅进行了6天,对外地车辆的收费就宣告暂停,而市内车辆被强制缴纳。
2003年12月,国务院针对机动车辆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兰州市的“道建费”遭遇清理。2007年5月,兰州市将原“道建费”改为“路桥费”,上报征收并获省政府的“试行批准”,争议再次爆发。去年底,随着国家燃油税改革和五部委取消公路养路费的规定实行,路桥费问题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
按照国务院的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均不得设立与城市道路维护建设有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违反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审批管理规定,越权出台与城市道路维护建设有关的收费基金项目均一律取消。
在这个背景下,市民拒交路桥费、质疑路桥费的风波,从网络蔓延到当地的都市媒体,甚至还一度成为地方“两会”上的焦点话题。
但是,有关部门以偿还贷款为由,始终认为“收费合理”。
据悉,早在几年以前,兰州市城投公司以路桥收费权作为质押,与国家开发银行先后签订了52.9亿元的路桥建设项目贷款协议,另外还从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53.3亿元左右,合计为106.2亿元,平均每年需要偿还本息22.05亿元。有关人士始终坚称:如果取消路桥费,银行就会收回贷款。
对这种解释,许多市民表示了质疑,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设立什么样的收费项目必须有特定的授权程序,在没有任何授权和批准的情况下,对百姓的收费,还成为一种“权力”,而且被“质押”给银行,这种“生米煮成熟饭”的做法令市民不解;二是,修路架桥本来就是政府的职责,政府有义务使用合法税收提供公共基础设施,但是为什么到建设公共设施的时候“合法的税收不见了”,此举也令人不解。
路桥费“能走多远”
最近几天,在兰州的一些网络论坛上,有关质疑路桥费的帖子都被置顶并用粗黑体显示;在市区采访很容易就会碰到反对路桥费的“热心市民”。在这些人中,有政府官员、有普通职工,虽然许多是有车族,但是还有许多是买不起车的市民。
“收费部门很有创意。”一位姓洪的市民,自己没有车,但也坚决反对路桥费,他说:涨水价是企业成本增加,听证一下即可;拒降暖气费死咬成本没降,拒绝听证即可;为收路桥费就“创意”贷款修路,如此“创意”下去,什么样的不合理收费都可能出现。
一位在银行供职的田姓市民说,自己对路桥费继续征收丝毫不感意外。原因很简单,如果有关部门决心收费,就是停收了路桥费,还会收取其他费。
在兰州市财政局出具的报告中记者看到,为了实现征收,有关部门投入了647.7万元,在7个过境路口建造了收费站亭。同时,组建了由428名人员组成的收费管理机构,从2007年11月到2009年3月,收取了2.08亿元,但同期的人员工资支出1865.8万元,办公水电费等支出又花去451万元,扣除其他支出真正用于偿还城建贷款的只有1.73亿元,不及同期偿还贷款本金的十分之一。
有市民替政府算了一笔账,目前兰州规划中的1136公里城市道路,还有586公里未建,再加上修建桥梁并拓宽道路,未来几年中兰州的城建投资每年近60亿元。面对这么大的投资,每年收一两亿元的路桥费,只是杯水车薪。(本报记者 康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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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曾引起争议的兰州路桥费,经历了一场“过山车”。先是从11月1日到15日,暂停征收;后是从15日开始,有关部门宣布再收18年。
据悉,由于征收路桥费不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之列,因此有关争议仍在继续。
曾经面临短暂“休克”
兰州路桥费自2007年11月1日开征,就不断面临各种争议和质疑。在当年省政府“关于同意兰州市征收路桥车辆通行费的批复”中,路桥费的试行期被确定为两年,并强调“试行收费期满前3个月,上报正式收费方案”。
由于新的批复还没有下来,从今年11月1日起,收费进入了“休克状态”。11月5日晚,记者在兰州市南出口晏家坪路桥费收费站看到,由于免收路桥费,过往车辆的司机心情格外舒畅,有司机甚至按响汽笛与路桥费“道别”。
但是,这样的“道别”仅仅持续了10天。11月11日,兰州市的两家媒体刊登了新闻通稿,通稿以未署名的“答记者问”形式称:11月6日,省政府正式批准兰州市收取贷款建设路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为20年(含试行期两年)。兰州市计划从2009年11月15日零时起再次实施征收。
11月15日,天降大雪,兰州市区的许多车辆没有出行,但是由于车主与收费人员之间“该交与不该交”的争吵时有发生,在一些路桥费收费站点造成拥堵。
与此同时,要求废止路桥费的呼声愈发强烈,在当地的网站上,时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帖子——“这项不合理的收费,遭到了普遍质疑,没有继续存在的理由。”一位在政府部门供职的车主曾对记者分析了有关部门在批准前所面临的压力:“路桥费已经成为一个敏感话题,要同意征收必须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和足以说服市民的理由,但是假如真有充足的法律依据,争议也就不会持续两年多。”
争议始终在继续
早在2001年,兰州市就开始收取类似费用,当时的名称叫做“道建费”。收费之初,由于引起了许多司机的不满造成交通阻塞,仅仅进行了6天,对外地车辆的收费就宣告暂停,而市内车辆被强制缴纳。
2003年12月,国务院针对机动车辆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兰州市的“道建费”遭遇清理。2007年5月,兰州市将原“道建费”改为“路桥费”,上报征收并获省政府的“试行批准”,争议再次爆发。去年底,随着国家燃油税改革和五部委取消公路养路费的规定实行,路桥费问题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
按照国务院的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均不得设立与城市道路维护建设有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违反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审批管理规定,越权出台与城市道路维护建设有关的收费基金项目均一律取消。
在这个背景下,市民拒交路桥费、质疑路桥费的风波,从网络蔓延到当地的都市媒体,甚至还一度成为地方“两会”上的焦点话题。
但是,有关部门以偿还贷款为由,始终认为“收费合理”。
据悉,早在几年以前,兰州市城投公司以路桥收费权作为质押,与国家开发银行先后签订了52.9亿元的路桥建设项目贷款协议,另外还从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53.3亿元左右,合计为106.2亿元,平均每年需要偿还本息22.05亿元。有关人士始终坚称:如果取消路桥费,银行就会收回贷款。
对这种解释,许多市民表示了质疑,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设立什么样的收费项目必须有特定的授权程序,在没有任何授权和批准的情况下,对百姓的收费,还成为一种“权力”,而且被“质押”给银行,这种“生米煮成熟饭”的做法令市民不解;二是,修路架桥本来就是政府的职责,政府有义务使用合法税收提供公共基础设施,但是为什么到建设公共设施的时候“合法的税收不见了”,此举也令人不解。
路桥费“能走多远”
最近几天,在兰州的一些网络论坛上,有关质疑路桥费的帖子都被置顶并用粗黑体显示;在市区采访很容易就会碰到反对路桥费的“热心市民”。在这些人中,有政府官员、有普通职工,虽然许多是有车族,但是还有许多是买不起车的市民。
“收费部门很有创意。”一位姓洪的市民,自己没有车,但也坚决反对路桥费,他说:涨水价是企业成本增加,听证一下即可;拒降暖气费死咬成本没降,拒绝听证即可;为收路桥费就“创意”贷款修路,如此“创意”下去,什么样的不合理收费都可能出现。
一位在银行供职的田姓市民说,自己对路桥费继续征收丝毫不感意外。原因很简单,如果有关部门决心收费,就是停收了路桥费,还会收取其他费。
在兰州市财政局出具的报告中记者看到,为了实现征收,有关部门投入了647.7万元,在7个过境路口建造了收费站亭。同时,组建了由428名人员组成的收费管理机构,从200
冬季天然气使用进入最高峰,南京天然气日供应量再次创下新高,达到150万立方米,缺口为50万立方米,供应压力进一步增加。南京每天需要30万立方米液化天然气来补充,但是全市液化天然气的库存量眼下已经不足100万立方米。目前全国资源紧张,气源组织相当难,每天补入的存量只有2万-5万立方米。供气部门呼吁,居民家中天然气取暖尽量暂时改用空调代替,减少一些消耗,共同应对下一场寒流。
为保居民正常用气,上周日南京市启动了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由于天然气气源紧张,南京港华燃气公司已经对全市部分油气锅炉用户、加气站等非居民用户实施停供,由此减少气量消耗。“存在的缺口我们一直在‘吃老本’,库存的液化天然气不到100万立方米,已经触及警戒线。”据港华公司生产调度气源总监李胜华表示,为了确保居民的用气,港华公司成立了专门的采购小组,前往新疆、山西等地,组织补充气源,但是收效甚微。同时,该公司也前往上海,争取西气东输管道天然气的大力支持。记者了解到,南京市每天消耗的150万立方米的用气量中,居民用气量已经从50%增长到70%,“增加的量多数为居民家中启用了供气取暖设备,呼吁市民尽量用空调代替。”(杨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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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天然气使用进入最高峰,南京天然气日供应量再次创下新高,达到150万立方米,缺口为50万立方米,供应压力进一步增加。南京每天需要30万立方米液化天然气来补充,但是全市液化天然气的库存量眼下已经不足100万立方米。目前全国资源紧张,气源组织相当难,每天补入的存量只有2万-5万立方米。供气部门呼吁,居民家中天然气取暖尽量暂时改用空调代替,减少一些消耗,共同应对下一场寒流。
为保居民正常用气,上周日南京市启动了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由于天然气气源紧张,南京港华燃气公司已经对全市部分油气锅炉用户、加气站等非居民用户实施停供,由此减少气量消耗。“存在的缺口我们一直在‘吃老本’,库存的液化天然气不到100万立方米,已经触及警戒线。”据港华公司生产调度气源总监李胜华表示,为了确保居民的用气,港华公司成立了专门的采购小组,前往新疆、山西等地,组织补充气源,但是收效甚微。同时,该公司也前往上海,争取西气东输管道天然气的大力支持。记者了解到,南京市每天消耗的150万立方米的用气量中,居民用气量已经从50%增长到70%,“增加的量多数为居民家中启用了供气取暖设备,呼吁市民尽量用空调代替。”(杨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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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居民正常用气,上周日南京市启动了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由于天然气气源紧张,南京港华燃气公司已经对全市部分油气锅炉用户、加气站等非居民用户实施停供,由此减少气量消耗。“存在的缺口我们一直在‘吃老本’,库存的液化天然气不到100万立方米,已经触及警戒线。”据港华公司生产调度气源总监李胜华表示,为了确保居民的用气,港华公司成立了专门的采购小组,前往新疆、山西等地,组织补充气源,但是收效甚微。同时,该公司也前往上海,争取西气东输管道天然气的大力支持。记者了解到,南京市每天消耗的150万立方米的用气量中,居民用气量已经从50%增长到70%,“增加的量多数为居民家中启用了供气取暖设备,呼吁市民尽量用空调代替。”(杨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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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天然气使用进入最高峰,南京天然气日供应量再次创下新高,达到150万立方米,缺口为50万立方米,供应压力进一步增加。南京每天需要30万立方米液化天然气来补充,但是全市液化天然气的库存量眼下已经不足100万立方米。目前全国资源紧张,气源组织相当难,每天补入的存量只有2万-5万立方米。供气部门呼吁,居民家中天然气取暖尽量暂时改用空调代替,减少一些消耗,共同应对下一场寒流。
为保居民正常用气,上周日南京市启动了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由于天然气气源紧张,南京港华燃气公司已经对全市部分油气锅炉用户、加气站等非居民用户实施停供,由此减少气量消耗。“存在的缺口我们一直在‘吃老本’,库存的液化天然气不到100万立方米,已经触及警戒线。”据港华公司生产调度气源总监李胜华表示,为了确保居民的用气,港华公司成立了专门的采购小组,前往新疆、山西等地,组织补充气源,但是收效甚微。同时,该公司也前往上海,争取西气东输管道天然气的大力支持。记者了解到,南京市每天消耗的150万立方米的用气量中,居民用气量已经从50%增长到70%,“增加的量多数为居民家中启用了供气取暖设备,呼吁市民尽量用空调代替。”(杨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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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曾引起争议的兰州路桥费,经历了一场“过山车”。先是从11月1日到15日,暂停征收;后是从15日开始,有关部门宣布再收18年。
据悉,由于征收路桥费不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之列,因此有关争议仍在继续。
曾经面临短暂“休克”
兰州路桥费自2007年11月1日开征,就不断面临各种争议和质疑。在当年省政府“关于同意兰州市征收路桥车辆通行费的批复”中,路桥费的试行期被确定为两年,并强调“试行收费期满前3个月,上报正式收费方案”。
由于新的批复还没有下来,从今年11月1日起,收费进入了“休克状态”。11月5日晚,记者在兰州市南出口晏家坪路桥费收费站看到,由于免收路桥费,过往车辆的司机心情格外舒畅,有司机甚至按响汽笛与路桥费“道别”。
但是,这样的“道别”仅仅持续了10天。11月11日,兰州市的两家媒体刊登了新闻通稿,通稿以未署名的“答记者问”形式称:11月6日,省政府正式批准兰州市收取贷款建设路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为20年(含试行期两年)。兰州市计划从2009年11月15日零时起再次实施征收。
11月15日,天降大雪,兰州市区的许多车辆没有出行,但是由于车主与收费人员之间“该交与不该交”的争吵时有发生,在一些路桥费收费站点造成拥堵。
与此同时,要求废止路桥费的呼声愈发强烈,在当地的网站上,时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帖子——“这项不合理的收费,遭到了普遍质疑,没有继续存在的理由。”一位在政府部门供职的车主曾对记者分析了有关部门在批准前所面临的压力:“路桥费已经成为一个敏感话题,要同意征收必须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和足以说服市民的理由,但是假如真有充足的法律依据,争议也就不会持续两年多。”
争议始终在继续
早在2001年,兰州市就开始收取类似费用,当时的名称叫做“道建费”。收费之初,由于引起了许多司机的不满造成交通阻塞,仅仅进行了6天,对外地车辆的收费就宣告暂停,而市内车辆被强制缴纳。
2003年12月,国务院针对机动车辆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兰州市的“道建费”遭遇清理。2007年5月,兰州市将原“道建费”改为“路桥费”,上报征收并获省政府的“试行批准”,争议再次爆发。去年底,随着国家燃油税改革和五部委取消公路养路费的规定实行,路桥费问题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
按照国务院的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均不得设立与城市道路维护建设有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违反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审批管理规定,越权出台与城市道路维护建设有关的收费基金项目均一律取消。
在这个背景下,市民拒交路桥费、质疑路桥费的风波,从网络蔓延到当地的都市媒体,甚至还一度成为地方“两会”上的焦点话题。
但是,有关部门以偿还贷款为由,始终认为“收费合理”。
据悉,早在几年以前,兰州市城投公司以路桥收费权作为质押,与国家开发银行先后签订了52.9亿元的路桥建设项目贷款协议,另外还从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53.3亿元左右,合计为106.2亿元,平均每年需要偿还本息22.05亿元。有关人士始终坚称:如果取消路桥费,银行就会收回贷款。
对这种解释,许多市民表示了质疑,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设立什么样的收费项目必须有特定的授权程序,在没有任何授权和批准的情况下,对百姓的收费,还成为一种“权力”,而且被“质押”给银行,这种“生米煮成熟饭”的做法令市民不解;二是,修路架桥本来就是政府的职责,政府有义务使用合法税收提供公共基础设施,但是为什么到建设公共设施的时候“合法的税收不见了”,此举也令人不解。
路桥费“能走多远”
最近几天,在兰州的一些网络论坛上,有关质疑路桥费的帖子都被置顶并用粗黑体显示;在市区采访很容易就会碰到反对路桥费的“热心市民”。在这些人中,有政府官员、有普通职工,虽然许多是有车族,但是还有许多是买不起车的市民。
“收费部门很有创意。”一位姓洪的市民,自己没有车,但也坚决反对路桥费,他说:涨水价是企业成本增加,听证一下即可;拒降暖气费死咬成本没降,拒绝听证即可;为收路桥费就“创意”贷款修路,如此“创意”下去,什么样的不合理收费都可能出现。
一位在银行供职的田姓市民说,自己对路桥费继续征收丝毫不感意外。原因很简单,如果有关部门决心收费,就是停收了路桥费,还会收取其他费。
在兰州市财政局出具的报告中记者看到,为了实现征收,有关部门投入了647.7万元,在7个过境路口建造了收费站亭。同时,组建了由428名人员组成的收费管理机构,从2007年11月到2009年3月,收取了2.08亿元,但同期的人员工资支出1865.8万元,办公水电费等支出又花去451万元,扣除其他支出真正用于偿还城建贷款的只有1.73亿元,不及同期偿还贷款本金的十分之一。
有市民替政府算了一笔账,目前兰州规划中的1136公里城市道路,还有586公里未建,再加上修建桥梁并拓宽道路,未来几年中兰州的城建投资每年近60亿元。面对这么大的投资,每年收一两亿元的路桥费,只是杯水车薪。(本报记者 康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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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曾引起争议的兰州路桥费,经历了一场“过山车”。先是从11月1日到15日,暂停征收;后是从15日开始,有关部门宣布再收18年。
据悉,由于征收路桥费不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之列,因此有关争议仍在继续。
曾经面临短暂“休克”
兰州路桥费自2007年11月1日开征,就不断面临各种争议和质疑。在当年省政府“关于同意兰州市征收路桥车辆通行费的批复”中,路桥费的试行期被确定为两年,并强调“试行收费期满前3个月,上报正式收费方案”。
由于新的批复还没有下来,从今年11月1日起,收费进入了“休克状态”。11月5日晚,记者在兰州市南出口晏家坪路桥费收费站看到,由于免收路桥费,过往车辆的司机心情格外舒畅,有司机甚至按响汽笛与路桥费“道别”。
但是,这样的“道别”仅仅持续了10天。11月11日,兰州市的两家媒体刊登了新闻通稿,通稿以未署名的“答记者问”形式称:11月6日,省政府正式批准兰州市收取贷款建设路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为20年(含试行期两年)。兰州市计划从2009年11月15日零时起再次实施征收。
11月15日,天降大雪,兰州市区的许多车辆没有出行,但是由于车主与收费人员之间“该交与不该交”的争吵时有发生,在一些路桥费收费站点造成拥堵。
与此同时,要求废止路桥费的呼声愈发强烈,在当地的网站上,时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帖子——“这项不合理的收费,遭到了普遍质疑,没有继续存在的理由。”一位在政府部门供职的车主曾对记者分析了有关部门在批准前所面临的压力:“路桥费已经成为一个敏感话题,要同意征收必须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和足以说服市民的理由,但是假如真有充足的法律依据,争议也就不会持续两年多。”
争议始终在继续
早在2001年,兰州市就开始收取类似费用,当时的名称叫做“道建费”。收费之初,由于引起了许多司机的不满造成交通阻塞,仅仅进行了6天,对外地车辆的收费就宣告暂停,而市内车辆被强制缴纳。
2003年12月,国务院针对机动车辆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兰州市的“道建费”遭遇清理。2007年5月,兰州市将原“道建费”改为“路桥费”,上报征收并获省政府的“试行批准”,争议再次爆发。去年底,随着国家燃油税改革和五部委取消公路养路费的规定实行,路桥费问题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
按照国务院的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均不得设立与城市道路维护建设有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违反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审批管理规定,越权出台与城市道路维护建设有关的收费基金项目均一律取消。
在这个背景下,市民拒交路桥费、质疑路桥费的风波,从网络蔓延到当地的都市媒体,甚至还一度成为地方“两会”上的焦点话题。
但是,有关部门以偿还贷款为由,始终认为“收费合理”。
据悉,早在几年以前,兰州市城投公司以路桥收费权作为质押,与国家开发银行先后签订了52.9亿元的路桥建设项目贷款协议,另外还从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53.3亿元左右,合计为106.2亿元,平均每年需要偿还本息22.05亿元。有关人士始终坚称:如果取消路桥费,银行就会收回贷款。
对这种解释,许多市民表示了质疑,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设立什么样的收费项目必须有特定的授权程序,在没有任何授权和批准的情况下,对百姓的收费,还成为一种“权力”,而且被“质押”给银行,这种“生米煮成熟饭”的做法令市民不解;二是,修路架桥本来就是政府的职责,政府有义务使用合法税收提供公共基础设施,但是为什么到建设公共设施的时候“合法的税收不见了”,此举也令人不解。
路桥费“能走多远”
最近几天,在兰州的一些网络论坛上,有关质疑路桥费的帖子都被置顶并用粗黑体显示;在市区采访很容易就会碰到反对路桥费的“热心市民”。在这些人中,有政府官员、有普通职工,虽然许多是有车族,但是还有许多是买不起车的市民。
“收费部门很有创意。”一位姓洪的市民,自己没有车,但也坚决反对路桥费,他说:涨水价是企业成本增加,听证一下即可;拒降暖气费死咬成本没降,拒绝听证即可;为收路桥费就“创意”贷款修路,如此“创意”下去,什么样的不合理收费都可能出现。
一位在银行供职的田姓市民说,自己对路桥费继续征收丝毫不感意外。原因很简单,如果有关部门决心收费,就是停收了路桥费,还会收取其他费。
在兰州市财政局出具的报告中记者看到,为了实现征收,有关部门投入了647.7万元,在7个过境路口建造了收费站亭。同时,组建了由428名人员组成的收费管理机构,从200
本月,曾引起争议的兰州路桥费,经历了一场“过山车”。先是从11月1日到15日,暂停征收;后是从15日开始,有关部门宣布再收18年。
据悉,由于征收路桥费不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之列,因此有关争议仍在继续。
曾经面临短暂“休克”
兰州路桥费自2007年11月1日开征,就不断面临各种争议和质疑。在当年省政府“关于同意兰州市征收路桥车辆通行费的批复”中,路桥费的试行期被确定为两年,并强调“试行收费期满前3个月,上报正式收费方案”。
由于新的批复还没有下来,从今年11月1日起,收费进入了“休克状态”。11月5日晚,记者在兰州市南出口晏家坪路桥费收费站看到,由于免收路桥费,过往车辆的司机心情格外舒畅,有司机甚至按响汽笛与路桥费“道别”。
但是,这样的“道别”仅仅持续了10天。11月11日,兰州市的两家媒体刊登了新闻通稿,通稿以未署名的“答记者问”形式称:11月6日,省政府正式批准兰州市收取贷款建设路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为20年(含试行期两年)。兰州市计划从2009年11月15日零时起再次实施征收。
11月15日,天降大雪,兰州市区的许多车辆没有出行,但是由于车主与收费人员之间“该交与不该交”的争吵时有发生,在一些路桥费收费站点造成拥堵。
与此同时,要求废止路桥费的呼声愈发强烈,在当地的网站上,时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帖子——“这项不合理的收费,遭到了普遍质疑,没有继续存在的理由。”一位在政府部门供职的车主曾对记者分析了有关部门在批准前所面临的压力:“路桥费已经成为一个敏感话题,要同意征收必须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和足以说服市民的理由,但是假如真有充足的法律依据,争议也就不会持续两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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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01年,兰州市就开始收取类似费用,当时的名称叫做“道建费”。收费之初,由于引起了许多司机的不满造成交通阻塞,仅仅进行了6天,对外地车辆的收费就宣告暂停,而市内车辆被强制缴纳。
2003年12月,国务院针对机动车辆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兰州市的“道建费”遭遇清理。2007年5月,兰州市将原“道建费”改为“路桥费”,上报征收并获省政府的“试行批准”,争议再次爆发。去年底,随着国家燃油税改革和五部委取消公路养路费的规定实行,路桥费问题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
按照国务院的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均不得设立与城市道路维护建设有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违反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审批管理规定,越权出台与城市道路维护建设有关的收费基金项目均一律取消。
在这个背景下,市民拒交路桥费、质疑路桥费的风波,从网络蔓延到当地的都市媒体,甚至还一度成为地方“两会”上的焦点话题。
但是,有关部门以偿还贷款为由,始终认为“收费合理”。
据悉,早在几年以前,兰州市城投公司以路桥收费权作为质押,与国家开发银行先后签订了52.9亿元的路桥建设项目贷款协议,另外还从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53.3亿元左右,合计为106.2亿元,平均每年需要偿还本息22.05亿元。有关人士始终坚称:如果取消路桥费,银行就会收回贷款。
对这种解释,许多市民表示了质疑,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设立什么样的收费项目必须有特定的授权程序,在没有任何授权和批准的情况下,对百姓的收费,还成为一种“权力”,而且被“质押”给银行,这种“生米煮成熟饭”的做法令市民不解;二是,修路架桥本来就是政府的职责,政府有义务使用合法税收提供公共基础设施,但是为什么到建设公共设施的时候“合法的税收不见了”,此举也令人不解。
路桥费“能走多远”
最近几天,在兰州的一些网络论坛上,有关质疑路桥费的帖子都被置顶并用粗黑体显示;在市区采访很容易就会碰到反对路桥费的“热心市民”。在这些人中,有政府官员、有普通职工,虽然许多是有车族,但是还有许多是买不起车的市民。
“收费部门很有创意。”一位姓洪的市民,自己没有车,但也坚决反对路桥费,他说:涨水价是企业成本增加,听证一下即可;拒降暖气费死咬成本没降,拒绝听证即可;为收路桥费就“创意”贷款修路,如此“创意”下去,什么样的不合理收费都可能出现。
一位在银行供职的田姓市民说,自己对路桥费继续征收丝毫不感意外。原因很简单,如果有关部门决心收费,就是停收了路桥费,还会收取其他费。
在兰州市财政局出具的报告中记者看到,为了实现征收,有关部门投入了647.7万元,在7个过境路口建造了收费站亭。同时,组建了由428名人员组成的收费管理机构,从2007年11月到2009年3月,收取了2.08亿元,但同期的人员工资支出1865.8万元,办公水电费等支出又花去451万元,扣除其他支出真正用于偿还城建贷款的只有1.73亿元,不及同期偿还贷款本金的十分之一。
有市民替政府算了一笔账,目前兰州规划中的1136公里城市道路,还有586公里未建,再加上修建桥梁并拓宽道路,未来几年中兰州的城建投资每年近60亿元。面对这么大的投资,每年收一两亿元的路桥费,只是杯水车薪。(本报记者 康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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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曾引起争议的兰州路桥费,经历了一场“过山车”。先是从11月1日到15日,暂停征收;后是从15日开始,有关部门宣布再收18年。
据悉,由于征收路桥费不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之列,因此有关争议仍在继续。
曾经面临短暂“休克”
兰州路桥费自2007年11月1日开征,就不断面临各种争议和质疑。在当年省政府“关于同意兰州市征收路桥车辆通行费的批复”中,路桥费的试行期被确定为两年,并强调“试行收费期满前3个月,上报正式收费方案”。
由于新的批复还没有下来,从今年11月1日起,收费进入了“休克状态”。11月5日晚,记者在兰州市南出口晏家坪路桥费收费站看到,由于免收路桥费,过往车辆的司机心情格外舒畅,有司机甚至按响汽笛与路桥费“道别”。
但是,这样的“道别”仅仅持续了10天。11月11日,兰州市的两家媒体刊登了新闻通稿,通稿以未署名的“答记者问”形式称:11月6日,省政府正式批准兰州市收取贷款建设路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为20年(含试行期两年)。兰州市计划从2009年11月15日零时起再次实施征收。
11月15日,天降大雪,兰州市区的许多车辆没有出行,但是由于车主与收费人员之间“该交与不该交”的争吵时有发生,在一些路桥费收费站点造成拥堵。
与此同时,要求废止路桥费的呼声愈发强烈,在当地的网站上,时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帖子——“这项不合理的收费,遭到了普遍质疑,没有继续存在的理由。”一位在政府部门供职的车主曾对记者分析了有关部门在批准前所面临的压力:“路桥费已经成为一个敏感话题,要同意征收必须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和足以说服市民的理由,但是假如真有充足的法律依据,争议也就不会持续两年多。”
争议始终在继续
早在2001年,兰州市就开始收取类似费用,当时的名称叫做“道建费”。收费之初,由于引起了许多司机的不满造成交通阻塞,仅仅进行了6天,对外地车辆的收费就宣告暂停,而市内车辆被强制缴纳。
2003年12月,国务院针对机动车辆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兰州市的“道建费”遭遇清理。2007年5月,兰州市将原“道建费”改为“路桥费”,上报征收并获省政府的“试行批准”,争议再次爆发。去年底,随着国家燃油税改革和五部委取消公路养路费的规定实行,路桥费问题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
按照国务院的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均不得设立与城市道路维护建设有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违反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审批管理规定,越权出台与城市道路维护建设有关的收费基金项目均一律取消。
在这个背景下,市民拒交路桥费、质疑路桥费的风波,从网络蔓延到当地的都市媒体,甚至还一度成为地方“两会”上的焦点话题。
但是,有关部门以偿还贷款为由,始终认为“收费合理”。
据悉,早在几年以前,兰州市城投公司以路桥收费权作为质押,与国家开发银行先后签订了52.9亿元的路桥建设项目贷款协议,另外还从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53.3亿元左右,合计为106.2亿元,平均每年需要偿还本息22.05亿元。有关人士始终坚称:如果取消路桥费,银行就会收回贷款。
对这种解释,许多市民表示了质疑,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设立什么样的收费项目必须有特定的授权程序,在没有任何授权和批准的情况下,对百姓的收费,还成为一种“权力”,而且被“质押”给银行,这种“生米煮成熟饭”的做法令市民不解;二是,修路架桥本来就是政府的职责,政府有义务使用合法税收提供公共基础设施,但是为什么到建设公共设施的时候“合法的税收不见了”,此举也令人不解。
路桥费“能走多远”
最近几天,在兰州的一些网络论坛上,有关质疑路桥费的帖子都被置顶并用粗黑体显示;在市区采访很容易就会碰到反对路桥费的“热心市民”。在这些人中,有政府官员、有普通职工,虽然许多是有车族,但是还有许多是买不起车的市民。
“收费部门很有创意。”一位姓洪的市民,自己没有车,但也坚决反对路桥费,他说:涨水价是企业成本增加,听证一下即可;拒降暖气费死咬成本没降,拒绝听证即可;为收路桥费就“创意”贷款修路,如此“创意”下去,什么样的不合理收费都可能出现。
一位在银行供职的田姓市民说,自己对路桥费继续征收丝毫不感意外。原因很简单,如果有关部门决心收费,就是停收了路桥费,还会收取其他费。
在兰州市财政局出具的报告中记者看到,为了实现征收,有关部门投入了647.7万元,在7个过境路口建造了收费站亭。同时,组建了由428名人员组成的收费管理机构,从200
本月,曾引起争议的兰州路桥费,经历了一场“过山车”。先是从11月1日到15日,暂停征收;后是从15日开始,有关部门宣布再收18年。
据悉,由于征收路桥费不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之列,因此有关争议仍在继续。
曾经面临短暂“休克”
兰州路桥费自2007年11月1日开征,就不断面临各种争议和质疑。在当年省政府“关于同意兰州市征收路桥车辆通行费的批复”中,路桥费的试行期被确定为两年,并强调“试行收费期满前3个月,上报正式收费方案”。
由于新的批复还没有下来,从今年11月1日起,收费进入了“休克状态”。11月5日晚,记者在兰州市南出口晏家坪路桥费收费站看到,由于免收路桥费,过往车辆的司机心情格外舒畅,有司机甚至按响汽笛与路桥费“道别”。
但是,这样的“道别”仅仅持续了10天。11月11日,兰州市的两家媒体刊登了新闻通稿,通稿以未署名的“答记者问”形式称:11月6日,省政府正式批准兰州市收取贷款建设路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为20年(含试行期两年)。兰州市计划从2009年11月15日零时起再次实施征收。
11月15日,天降大雪,兰州市区的许多车辆没有出行,但是由于车主与收费人员之间“该交与不该交”的争吵时有发生,在一些路桥费收费站点造成拥堵。
与此同时,要求废止路桥费的呼声愈发强烈,在当地的网站上,时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帖子——“这项不合理的收费,遭到了普遍质疑,没有继续存在的理由。”一位在政府部门供职的车主曾对记者分析了有关部门在批准前所面临的压力:“路桥费已经成为一个敏感话题,要同意征收必须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和足以说服市民的理由,但是假如真有充足的法律依据,争议也就不会持续两年多。”
争议始终在继续
早在2001年,兰州市就开始收取类似费用,当时的名称叫做“道建费”。收费之初,由于引起了许多司机的不满造成交通阻塞,仅仅进行了6天,对外地车辆的收费就宣告暂停,而市内车辆被强制缴纳。
2003年12月,国务院针对机动车辆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兰州市的“道建费”遭遇清理。2007年5月,兰州市将原“道建费”改为“路桥费”,上报征收并获省政府的“试行批准”,争议再次爆发。去年底,随着国家燃油税改革和五部委取消公路养路费的规定实行,路桥费问题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
按照国务院的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均不得设立与城市道路维护建设有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违反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审批管理规定,越权出台与城市道路维护建设有关的收费基金项目均一律取消。
在这个背景下,市民拒交路桥费、质疑路桥费的风波,从网络蔓延到当地的都市媒体,甚至还一度成为地方“两会”上的焦点话题。
但是,有关部门以偿还贷款为由,始终认为“收费合理”。
据悉,早在几年以前,兰州市城投公司以路桥收费权作为质押,与国家开发银行先后签订了52.9亿元的路桥建设项目贷款协议,另外还从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53.3亿元左右,合计为106.2亿元,平均每年需要偿还本息22.05亿元。有关人士始终坚称:如果取消路桥费,银行就会收回贷款。
对这种解释,许多市民表示了质疑,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设立什么样的收费项目必须有特定的授权程序,在没有任何授权和批准的情况下,对百姓的收费,还成为一种“权力”,而且被“质押”给银行,这种“生米煮成熟饭”的做法令市民不解;二是,修路架桥本来就是政府的职责,政府有义务使用合法税收提供公共基础设施,但是为什么到建设公共设施的时候“合法的税收不见了”,此举也令人不解。
路桥费“能走多远”
最近几天,在兰州的一些网络论坛上,有关质疑路桥费的帖子都被置顶并用粗黑体显示;在市区采访很容易就会碰到反对路桥费的“热心市民”。在这些人中,有政府官员、有普通职工,虽然许多是有车族,但是还有许多是买不起车的市民。
“收费部门很有创意。”一位姓洪的市民,自己没有车,但也坚决反对路桥费,他说:涨水价是企业成本增加,听证一下即可;拒降暖气费死咬成本没降,拒绝听证即可;为收路桥费就“创意”贷款修路,如此“创意”下去,什么样的不合理收费都可能出现。
一位在银行供职的田姓市民说,自己对路桥费继续征收丝毫不感意外。原因很简单,如果有关部门决心收费,就是停收了路桥费,还会收取其他费。
在兰州市财政局出具的报告中记者看到,为了实现征收,有关部门投入了647.7万元,在7个过境路口建造了收费站亭。同时,组建了由428名人员组成的收费管理机构,从2007年11月到2009年3月,收取了2.08亿元,但同期的人员工资支出1865.8万元,办公水电费等支出又花去451万元,扣除其他支出真正用于偿还城建贷款的只有1.73亿元,不及同期偿还贷款本金的十分之一。
有市民替政府算了一笔账,目前兰州规划中的1136公里城市道路,还有586公里未建,再加上修建桥梁并拓宽道路,未来几年中兰州的城建投资每年近60亿元。面对这么大的投资,每年收一两亿元的路桥费,只是杯水车薪。(本报记者 康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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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曾引起争议的兰州路桥费,经历了一场“过山车”。先是从11月1日到15日,暂停征收;后是从15日开始,有关部门宣布再收18年。
据悉,由于征收路桥费不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之列,因此有关争议仍在继续。
曾经面临短暂“休克”
兰州路桥费自2007年11月1日开征,就不断面临各种争议和质疑。在当年省政府“关于同意兰州市征收路桥车辆通行费的批复”中,路桥费的试行期被确定为两年,并强调“试行收费期满前3个月,上报正式收费方案”。
由于新的批复还没有下来,从今年11月1日起,收费进入了“休克状态”。11月5日晚,记者在兰州市南出口晏家坪路桥费收费站看到,由于免收路桥费,过往车辆的司机心情格外舒畅,有司机甚至按响汽笛与路桥费“道别”。
但是,这样的“道别”仅仅持续了10天。11月11日,兰州市的两家媒体刊登了新闻通稿,通稿以未署名的“答记者问”形式称:11月6日,省政府正式批准兰州市收取贷款建设路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为20年(含试行期两年)。兰州市计划从2009年11月15日零时起再次实施征收。
11月15日,天降大雪,兰州市区的许多车辆没有出行,但是由于车主与收费人员之间“该交与不该交”的争吵时有发生,在一些路桥费收费站点造成拥堵。
与此同时,要求废止路桥费的呼声愈发强烈,在当地的网站上,时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帖子——“这项不合理的收费,遭到了普遍质疑,没有继续存在的理由。”一位在政府部门供职的车主曾对记者分析了有关部门在批准前所面临的压力:“路桥费已经成为一个敏感话题,要同意征收必须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和足以说服市民的理由,但是假如真有充足的法律依据,争议也就不会持续两年多。”
争议始终在继续
早在2001年,兰州市就开始收取类似费用,当时的名称叫做“道建费”。收费之初,由于引起了许多司机的不满造成交通阻塞,仅仅进行了6天,对外地车辆的收费就宣告暂停,而市内车辆被强制缴纳。
2003年12月,国务院针对机动车辆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兰州市的“道建费”遭遇清理。2007年5月,兰州市将原“道建费”改为“路桥费”,上报征收并获省政府的“试行批准”,争议再次爆发。去年底,随着国家燃油税改革和五部委取消公路养路费的规定实行,路桥费问题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
按照国务院的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均不得设立与城市道路维护建设有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违反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审批管理规定,越权出台与城市道路维护建设有关的收费基金项目均一律取消。
在这个背景下,市民拒交路桥费、质疑路桥费的风波,从网络蔓延到当地的都市媒体,甚至还一度成为地方“两会”上的焦点话题。
但是,有关部门以偿还贷款为由,始终认为“收费合理”。
据悉,早在几年以前,兰州市城投公司以路桥收费权作为质押,与国家开发银行先后签订了52.9亿元的路桥建设项目贷款协议,另外还从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53.3亿元左右,合计为106.2亿元,平均每年需要偿还本息22.05亿元。有关人士始终坚称:如果取消路桥费,银行就会收回贷款。
对这种解释,许多市民表示了质疑,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设立什么样的收费项目必须有特定的授权程序,在没有任何授权和批准的情况下,对百姓的收费,还成为一种“权力”,而且被“质押”给银行,这种“生米煮成熟饭”的做法令市民不解;二是,修路架桥本来就是政府的职责,政府有义务使用合法税收提供公共基础设施,但是为什么到建设公共设施的时候“合法的税收不见了”,此举也令人不解。
路桥费“能走多远”
最近几天,在兰州的一些网络论坛上,有关质疑路桥费的帖子都被置顶并用粗黑体显示;在市区采访很容易就会碰到反对路桥费的“热心市民”。在这些人中,有政府官员、有普通职工,虽然许多是有车族,但是还有许多是买不起车的市民。
“收费部门很有创意。”一位姓洪的市民,自己没有车,但也坚决反对路桥费,他说:涨水价是企业成本增加,听证一下即可;拒降暖气费死咬成本没降,拒绝听证即可;为收路桥费就“创意”贷款修路,如此“创意”下去,什么样的不合理收费都可能出现。
一位在银行供职的田姓市民说,自己对路桥费继续征收丝毫不感意外。原因很简单,如果有关部门决心收费,就是停收了路桥费,还会收取其他费。
在兰州市财政局出具的报告中记者看到,为了实现征收,有关部门投入了647.7万元,在7个过境路口建造了收费站亭。同时,组建了由428名人员组成的收费管理机构,从200
中广网杭州11月21日消息(记者王权)舟山市人民政府21日下午在杭州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出于安全考虑,原定本月22日试通车的舟山跨海大桥延迟通车。
11月16日下午,韩国籍“马克”号货轮因走锚不慎擦碰金塘大桥“E31”的桥墩。当时金塘水域海面有八级大风并伴有中雨,锚泊在禁锚区的“马克”号货轮在发现走锚的情况下,处置不当,造成对桥墩的擦碰。
事故发生后,国家交通部和浙江省立即组成了包括交通、设计、交通质检、业主、大桥管理等方面20多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大桥受损部位进行了检测。初步检测结果显示,大桥箱梁底板无明显擦痕,支座无位移和变形,墩身表面无擦痕和损伤;编号为“E31”的桥墩右幅湿接头混凝土局部有轻微擦痕,在右侧宁波方向上边缘顶面有三处损伤;编号为“E32”桥墩右幅承台侧面有轻微擦痕。
下一步,大桥业主单位将继续请有资质的单位对大桥的受损情况进行检测,并对"E31"右幅承台表面混凝土剥落部位尽快修补。
舟山市副市长李善忠表示,虽然专家组对该起事故出具了初步结论意见,考虑到事故调查的最后论定、大桥安全检测评估以及进一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还有待更充分的时间,出于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舟山跨海大桥的试通车日期适当推迟。
李善忠说,何时开始试通车,舟山市将根据国家和省专家组的意见,在各方面条件具备后再作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舟山“大陆连岛工程”,东起舟山本岛国道329线鸭蛋山的环岛公路,经舟山群岛中的里钓岛、富翅岛、册子岛、金塘岛至宁波镇海区,包括5座大桥和9座谷桥、2座隧道、6处互通立交。其中,岑港大桥、响礁门大桥、桃夭门大桥、西堠门大桥以及金塘大桥等5座大桥总长约25公里。“连岛工程”总长近50公里,总投资超过113亿元,历时10年建成,是目前我国最大的陆岛连接工程。舟山跨海大桥通车后,舟山到宁波的车程由2个小时缩短到1个小时,到上海的车程则由5个多小时缩短至3小时。
中广网杭州11月21日消息(记者王权)舟山市人民政府21日下午在杭州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出于安全考虑,原定本月22日试通车的舟山跨海大桥延迟通车。
11月16日下午,韩国籍“马克”号货轮因走锚不慎擦碰金塘大桥“E31”的桥墩。当时金塘水域海面有八级大风并伴有中雨,锚泊在禁锚区的“马克”号货轮在发现走锚的情况下,处置不当,造成对桥墩的擦碰。
事故发生后,国家交通部和浙江省立即组成了包括交通、设计、交通质检、业主、大桥管理等方面20多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大桥受损部位进行了检测。初步检测结果显示,大桥箱梁底板无明显擦痕,支座无位移和变形,墩身表面无擦痕和损伤;编号为“E31”的桥墩右幅湿接头混凝土局部有轻微擦痕,在右侧宁波方向上边缘顶面有三处损伤;编号为“E32”桥墩右幅承台侧面有轻微擦痕。
下一步,大桥业主单位将继续请有资质的单位对大桥的受损情况进行检测,并对"E31"右幅承台表面混凝土剥落部位尽快修补。
舟山市副市长李善忠表示,虽然专家组对该起事故出具了初步结论意见,考虑到事故调查的最后论定、大桥安全检测评估以及进一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还有待更充分的时间,出于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舟山跨海大桥的试通车日期适当推迟。
李善忠说,何时开始试通车,舟山市将根据国家和省专家组的意见,在各方面条件具备后再作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舟山“大陆连岛工程”,东起舟山本岛国道329线鸭蛋山的环岛公路,经舟山群岛中的里钓岛、富翅岛、册子岛、金塘岛至宁波镇海区,包括5座大桥和9座谷桥、2座隧道、6处互通立交。其中,岑港大桥、响礁门大桥、桃夭门大桥、西堠门大桥以及金塘大桥等5座大桥总长约25公里。“连岛工程”总长近50公里,总投资超过113亿元,历时10年建成,是目前我国最大的陆岛连接工程。舟山跨海大桥通车后,舟山到宁波的车程由2个小时缩短到1个小时,到上海的车程则由5个多小时缩短至3小时。
世界卫生组织20日发表新闻公报说,挪威等国日前监测到的甲型H1N1流感病毒变异病例属偶发和自发现象,并未造成感染人数的突增或者重症和死亡病例的增加。世卫组织的专家正在评估这种变异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的影响。
世卫组织在公报中说,挪威卫生部门日前通报了3例甲型H1N1流感病毒变异病例,包括两个死亡病例和一个重症病例。类似的病毒变异先前在美国、墨西哥、乌克兰、日本、巴西等国也发现过。
公报说,从已掌握的情况来看,没有发现感染甲型H1N1流感变异病毒的少数患者之间存在任何联系,因此这种变异属偶发和自发现象,变异病毒并未在人群中广泛传播,而目前使用的抗病毒药物和甲型H1N1流感疫苗仍可以对变异病毒发挥作用。虽然更为详尽的调查还在进行当中,但尚无证据显示这种变异病毒导致了感染人数的突增或者重症以及死亡病例的增加。
世卫组织当天还在另一份公报中说,截至11月15日,全球至少206个国家和地区已向世卫组织报告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其中包括至少6770例死亡病例。目前病毒在北半球大部分地区继续传播,不过美国和西欧部分地区的疫情似乎已达到高峰。(刘国远)
世界卫生组织20日发表新闻公报说,挪威等国日前监测到的甲型H1N1流感病毒变异病例属偶发和自发现象,并未造成感染人数的突增或者重症和死亡病例的增加。世卫组织的专家正在评估这种变异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的影响。
世卫组织在公报中说,挪威卫生部门日前通报了3例甲型H1N1流感病毒变异病例,包括两个死亡病例和一个重症病例。类似的病毒变异先前在美国、墨西哥、乌克兰、日本、巴西等国也发现过。
公报说,从已掌握的情况来看,没有发现感染甲型H1N1流感变异病毒的少数患者之间存在任何联系,因此这种变异属偶发和自发现象,变异病毒并未在人群中广泛传播,而目前使用的抗病毒药物和甲型H1N1流感疫苗仍可以对变异病毒发挥作用。虽然更为详尽的调查还在进行当中,但尚无证据显示这种变异病毒导致了感染人数的突增或者重症以及死亡病例的增加。
世卫组织当天还在另一份公报中说,截至11月15日,全球至少206个国家和地区已向世卫组织报告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其中包括至少6770例死亡病例。目前病毒在北半球大部分地区继续传播,不过美国和西欧部分地区的疫情似乎已达到高峰。(刘国远)
世界卫生组织20日发表新闻公报说,挪威等国日前监测到的甲型H1N1流感病毒变异病例属偶发和自发现象,并未造成感染人数的突增或者重症和死亡病例的增加。世卫组织的专家正在评估这种变异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的影响。
世卫组织在公报中说,挪威卫生部门日前通报了3例甲型H1N1流感病毒变异病例,包括两个死亡病例和一个重症病例。类似的病毒变异先前在美国、墨西哥、乌克兰、日本、巴西等国也发现过。
公报说,从已掌握的情况来看,没有发现感染甲型H1N1流感变异病毒的少数患者之间存在任何联系,因此这种变异属偶发和自发现象,变异病毒并未在人群中广泛传播,而目前使用的抗病毒药物和甲型H1N1流感疫苗仍可以对变异病毒发挥作用。虽然更为详尽的调查还在进行当中,但尚无证据显示这种变异病毒导致了感染人数的突增或者重症以及死亡病例的增加。
世卫组织当天还在另一份公报中说,截至11月15日,全球至少206个国家和地区已向世卫组织报告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其中包括至少6770例死亡病例。目前病毒在北半球大部分地区继续传播,不过美国和西欧部分地区的疫情似乎已达到高峰。(刘国远)
冬季天然气使用进入最高峰,南京天然气日供应量再次创下新高,达到150万立方米,缺口为50万立方米,供应压力进一步增加。南京每天需要30万立方米液化天然气来补充,但是全市液化天然气的库存量眼下已经不足100万立方米。目前全国资源紧张,气源组织相当难,每天补入的存量只有2万-5万立方米。供气部门呼吁,居民家中天然气取暖尽量暂时改用空调代替,减少一些消耗,共同应对下一场寒流。
为保居民正常用气,上周日南京市启动了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由于天然气气源紧张,南京港华燃气公司已经对全市部分油气锅炉用户、加气站等非居民用户实施停供,由此减少气量消耗。“存在的缺口我们一直在‘吃老本’,库存的液化天然气不到100万立方米,已经触及警戒线。”据港华公司生产调度气源总监李胜华表示,为了确保居民的用气,港华公司成立了专门的采购小组,前往新疆、山西等地,组织补充气源,但是收效甚微。同时,该公司也前往上海,争取西气东输管道天然气的大力支持。记者了解到,南京市每天消耗的150万立方米的用气量中,居民用气量已经从50%增长到70%,“增加的量多数为居民家中启用了供气取暖设备,呼吁市民尽量用空调代替。”(杨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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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天然气使用进入最高峰,南京天然气日供应量再次创下新高,达到150万立方米,缺口为50万立方米,供应压力进一步增加。南京每天需要30万立方米液化天然气来补充,但是全市液化天然气的库存量眼下已经不足100万立方米。目前全国资源紧张,气源组织相当难,每天补入的存量只有2万-5万立方米。供气部门呼吁,居民家中天然气取暖尽量暂时改用空调代替,减少一些消耗,共同应对下一场寒流。
为保居民正常用气,上周日南京市启动了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由于天然气气源紧张,南京港华燃气公司已经对全市部分油气锅炉用户、加气站等非居民用户实施停供,由此减少气量消耗。“存在的缺口我们一直在‘吃老本’,库存的液化天然气不到100万立方米,已经触及警戒线。”据港华公司生产调度气源总监李胜华表示,为了确保居民的用气,港华公司成立了专门的采购小组,前往新疆、山西等地,组织补充气源,但是收效甚微。同时,该公司也前往上海,争取西气东输管道天然气的大力支持。记者了解到,南京市每天消耗的150万立方米的用气量中,居民用气量已经从50%增长到70%,“增加的量多数为居民家中启用了供气取暖设备,呼吁市民尽量用空调代替。”(杨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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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天然气使用进入最高峰,南京天然气日供应量再次创下新高,达到150万立方米,缺口为50万立方米,供应压力进一步增加。南京每天需要30万立方米液化天然气来补充,但是全市液化天然气的库存量眼下已经不足100万立方米。目前全国资源紧张,气源组织相当难,每天补入的存量只有2万-5万立方米。供气部门呼吁,居民家中天然气取暖尽量暂时改用空调代替,减少一些消耗,共同应对下一场寒流。
为保居民正常用气,上周日南京市启动了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由于天然气气源紧张,南京港华燃气公司已经对全市部分油气锅炉用户、加气站等非居民用户实施停供,由此减少气量消耗。“存在的缺口我们一直在‘吃老本’,库存的液化天然气不到100万立方米,已经触及警戒线。”据港华公司生产调度气源总监李胜华表示,为了确保居民的用气,港华公司成立了专门的采购小组,前往新疆、山西等地,组织补充气源,但是收效甚微。同时,该公司也前往上海,争取西气东输管道天然气的大力支持。记者了解到,南京市每天消耗的150万立方米的用气量中,居民用气量已经从50%增长到70%,“增加的量多数为居民家中启用了供气取暖设备,呼吁市民尽量用空调代替。”(杨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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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天然气使用进入最高峰,南京天然气日供应量再次创下新高,达到150万立方米,缺口为50万立方米,供应压力进一步增加。南京每天需要30万立方米液化天然气来补充,但是全市液化天然气的库存量眼下已经不足100万立方米。目前全国资源紧张,气源组织相当难,每天补入的存量只有2万-5万立方米。供气部门呼吁,居民家中天然气取暖尽量暂时改用空调代替,减少一些消耗,共同应对下一场寒流。
为保居民正常用气,上周日南京市启动了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由于天然气气源紧张,南京港华燃气公司已经对全市部分油气锅炉用户、加气站等非居民用户实施停供,由此减少气量消耗。“存在的缺口我们一直在‘吃老本’,库存的液化天然气不到100万立方米,已经触及警戒线。”据港华公司生产调度气源总监李胜华表示,为了确保居民的用气,港华公司成立了专门的采购小组,前往新疆、山西等地,组织补充气源,但是收效甚微。同时,该公司也前往上海,争取西气东输管道天然气的大力支持。记者了解到,南京市每天消耗的150万立方米的用气量中,居民用气量已经从50%增长到70%,“增加的量多数为居民家中启用了供气取暖设备,呼吁市民尽量用空调代替。”(杨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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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曾引起争议的兰州路桥费,经历了一场“过山车”。先是从11月1日到15日,暂停征收;后是从15日开始,有关部门宣布再收18年。
据悉,由于征收路桥费不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之列,因此有关争议仍在继续。
曾经面临短暂“休克”
兰州路桥费自2007年11月1日开征,就不断面临各种争议和质疑。在当年省政府“关于同意兰州市征收路桥车辆通行费的批复”中,路桥费的试行期被确定为两年,并强调“试行收费期满前3个月,上报正式收费方案”。
由于新的批复还没有下来,从今年11月1日起,收费进入了“休克状态”。11月5日晚,记者在兰州市南出口晏家坪路桥费收费站看到,由于免收路桥费,过往车辆的司机心情格外舒畅,有司机甚至按响汽笛与路桥费“道别”。
但是,这样的“道别”仅仅持续了10天。11月11日,兰州市的两家媒体刊登了新闻通稿,通稿以未署名的“答记者问”形式称:11月6日,省政府正式批准兰州市收取贷款建设路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为20年(含试行期两年)。兰州市计划从2009年11月15日零时起再次实施征收。
11月15日,天降大雪,兰州市区的许多车辆没有出行,但是由于车主与收费人员之间“该交与不该交”的争吵时有发生,在一些路桥费收费站点造成拥堵。
与此同时,要求废止路桥费的呼声愈发强烈,在当地的网站上,时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帖子——“这项不合理的收费,遭到了普遍质疑,没有继续存在的理由。”一位在政府部门供职的车主曾对记者分析了有关部门在批准前所面临的压力:“路桥费已经成为一个敏感话题,要同意征收必须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和足以说服市民的理由,但是假如真有充足的法律依据,争议也就不会持续两年多。”
争议始终在继续
早在2001年,兰州市就开始收取类似费用,当时的名称叫做“道建费”。收费之初,由于引起了许多司机的不满造成交通阻塞,仅仅进行了6天,对外地车辆的收费就宣告暂停,而市内车辆被强制缴纳。
2003年12月,国务院针对机动车辆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兰州市的“道建费”遭遇清理。2007年5月,兰州市将原“道建费”改为“路桥费”,上报征收并获省政府的“试行批准”,争议再次爆发。去年底,随着国家燃油税改革和五部委取消公路养路费的规定实行,路桥费问题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
按照国务院的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均不得设立与城市道路维护建设有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违反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审批管理规定,越权出台与城市道路维护建设有关的收费基金项目均一律取消。
在这个背景下,市民拒交路桥费、质疑路桥费的风波,从网络蔓延到当地的都市媒体,甚至还一度成为地方“两会”上的焦点话题。
但是,有关部门以偿还贷款为由,始终认为“收费合理”。
据悉,早在几年以前,兰州市城投公司以路桥收费权作为质押,与国家开发银行先后签订了52.9亿元的路桥建设项目贷款协议,另外还从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53.3亿元左右,合计为106.2亿元,平均每年需要偿还本息22.05亿元。有关人士始终坚称:如果取消路桥费,银行就会收回贷款。
对这种解释,许多市民表示了质疑,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设立什么样的收费项目必须有特定的授权程序,在没有任何授权和批准的情况下,对百姓的收费,还成为一种“权力”,而且被“质押”给银行,这种“生米煮成熟饭”的做法令市民不解;二是,修路架桥本来就是政府的职责,政府有义务使用合法税收提供公共基础设施,但是为什么到建设公共设施的时候“合法的税收不见了”,此举也令人不解。
路桥费“能走多远”
最近几天,在兰州的一些网络论坛上,有关质疑路桥费的帖子都被置顶并用粗黑体显示;在市区采访很容易就会碰到反对路桥费的“热心市民”。在这些人中,有政府官员、有普通职工,虽然许多是有车族,但是还有许多是买不起车的市民。
“收费部门很有创意。”一位姓洪的市民,自己没有车,但也坚决反对路桥费,他说:涨水价是企业成本增加,听证一下即可;拒降暖气费死咬成本没降,拒绝听证即可;为收路桥费就“创意”贷款修路,如此“创意”下去,什么样的不合理收费都可能出现。
一位在银行供职的田姓市民说,自己对路桥费继续征收丝毫不感意外。原因很简单,如果有关部门决心收费,就是停收了路桥费,还会收取其他费。
在兰州市财政局出具的报告中记者看到,为了实现征收,有关部门投入了647.7万元,在7个过境路口建造了收费站亭。同时,组建了由428名人员组成的收费管理机构,从2007年11月到2009年3月,收取了2.08亿元,但同期的人员工资支出1865.8万元,办公水电费等支出又花去451万元,扣除其他支出真正用于偿还城建贷款的只有1.73亿元,不及同期偿还贷款本金的十分之一。
有市民替政府算了一笔账,目前兰州规划中的1136公里城市道路,还有586公里未建,再加上修建桥梁并拓宽道路,未来几年中兰州的城建投资每年近60亿元。面对这么大的投资,每年收一两亿元的路桥费,只是杯水车薪。(本报记者 康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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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曾引起争议的兰州路桥费,经历了一场“过山车”。先是从11月1日到15日,暂停征收;后是从15日开始,有关部门宣布再收18年。
据悉,由于征收路桥费不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之列,因此有关争议仍在继续。
曾经面临短暂“休克”
兰州路桥费自2007年11月1日开征,就不断面临各种争议和质疑。在当年省政府“关于同意兰州市征收路桥车辆通行费的批复”中,路桥费的试行期被确定为两年,并强调“试行收费期满前3个月,上报正式收费方案”。
由于新的批复还没有下来,从今年11月1日起,收费进入了“休克状态”。11月5日晚,记者在兰州市南出口晏家坪路桥费收费站看到,由于免收路桥费,过往车辆的司机心情格外舒畅,有司机甚至按响汽笛与路桥费“道别”。
但是,这样的“道别”仅仅持续了10天。11月11日,兰州市的两家媒体刊登了新闻通稿,通稿以未署名的“答记者问”形式称:11月6日,省政府正式批准兰州市收取贷款建设路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为20年(含试行期两年)。兰州市计划从2009年11月15日零时起再次实施征收。
11月15日,天降大雪,兰州市区的许多车辆没有出行,但是由于车主与收费人员之间“该交与不该交”的争吵时有发生,在一些路桥费收费站点造成拥堵。
与此同时,要求废止路桥费的呼声愈发强烈,在当地的网站上,时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帖子——“这项不合理的收费,遭到了普遍质疑,没有继续存在的理由。”一位在政府部门供职的车主曾对记者分析了有关部门在批准前所面临的压力:“路桥费已经成为一个敏感话题,要同意征收必须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和足以说服市民的理由,但是假如真有充足的法律依据,争议也就不会持续两年多。”
争议始终在继续
早在2001年,兰州市就开始收取类似费用,当时的名称叫做“道建费”。收费之初,由于引起了许多司机的不满造成交通阻塞,仅仅进行了6天,对外地车辆的收费就宣告暂停,而市内车辆被强制缴纳。
2003年12月,国务院针对机动车辆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兰州市的“道建费”遭遇清理。2007年5月,兰州市将原“道建费”改为“路桥费”,上报征收并获省政府的“试行批准”,争议再次爆发。去年底,随着国家燃油税改革和五部委取消公路养路费的规定实行,路桥费问题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
按照国务院的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均不得设立与城市道路维护建设有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违反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审批管理规定,越权出台与城市道路维护建设有关的收费基金项目均一律取消。
在这个背景下,市民拒交路桥费、质疑路桥费的风波,从网络蔓延到当地的都市媒体,甚至还一度成为地方“两会”上的焦点话题。
但是,有关部门以偿还贷款为由,始终认为“收费合理”。
据悉,早在几年以前,兰州市城投公司以路桥收费权作为质押,与国家开发银行先后签订了52.9亿元的路桥建设项目贷款协议,另外还从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53.3亿元左右,合计为106.2亿元,平均每年需要偿还本息22.05亿元。有关人士始终坚称:如果取消路桥费,银行就会收回贷款。
对这种解释,许多市民表示了质疑,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设立什么样的收费项目必须有特定的授权程序,在没有任何授权和批准的情况下,对百姓的收费,还成为一种“权力”,而且被“质押”给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