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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申请廉租房要提供租房证明?

发表于2011-10-13
10月12日,市民戴女士反映,她当天上午在宏业一村社区咨询廉租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时,工作人员告诉她,必须提供打工证明和租房证明。“这种要求我以前从没听说过。”戴女士说。
   戴女士告诉记者,她的户口在宏业一村,之前一直在合肥打工,去年被确诊患上了癌症便回到蚌埠治疗,今年8月单位正式和她中断了劳动合同。没有收入来源的她回到蚌埠后,一直住在哥哥家中。听说困难居民可以申请廉租房实物配租,戴女士就来到社区咨询,看自己是否符合要求。“社区的人非要我提供打工和租房证明,否则不给办申请。我生病以后没有工作单位,怎么提供打工证明?一直借住在哥哥家,又去哪儿弄租房证明?”戴女士觉得不能用这样的标准作为申请依据。
发表于2011-10-13
 随后,记者就戴女士的情况咨询了市住建委住房保障办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凡是同时满足3个受理申请条件的居民,都可以在各自辖区居委会申请廉租房配租。这三个条件是:家庭至少有1人取得2年以上(含2年)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在同一户籍中长期生活和居住、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0平方米的无住房户、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连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一年以上。“简单地说,目前凡是享受低保且享受廉租房补贴的无房困难居民都可以申请廉租房实物配租。在我市现有的廉租房实物配租申请要求中,没有要居民提供打工和租房证明一项,如果这是社区工作人员说的,那这个说法是不准确的。”该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认为,对于戴女士目前的状况,应先行向社区申请低保和廉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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