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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再出“国五条” 房价调控锁定新建商品住房

发表于2013-02-21

■ 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国五条” 释放坚持调控政策不动摇、力度不放 松的强烈信号

■ 会议要求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预计房产税试点城 市将新增5至8个

● 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

● 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

● 配套设施要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完善并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度,确保公平分配。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发表于2013-02-21

通览会议提出的五项具体政策措施,“(各地)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等表述,是其中亮点,其余多属重申。

有业内人士称,此次国务院将“房价控制目标”锁定在“新建商品住房”,针对的应该是部分城市此前在兑现房价控制目标时用保障房数据“掺水”的现象;而要求省级政府关注辖下城市房价,可能导致限购扩围;至于“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被重申,这可能意味着试点扩围将在今年提速。

发表于2013-02-21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市场盛传的“二套房七成首付、贷款利率1.3倍”的调控新政,并未出现在昨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会后的新闻稿中,新闻稿仅笼统表示“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距离3月份召开的全国‘两会’只剩一周多的时间,本届政府任期也将满,这种承前启后的时刻通常不会出台重大的政策。但因房地产调控是本届政府对民众的承诺,选在这个时候出台调控政策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一位不具名的消息人士表示。

发表于2013-02-21

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明确提出,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有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继上海和重庆后,将有更多的城市被纳入房产税试点范围中。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胡怡建昨日表示,目前各个城市的房地产情况差异较大,一线城市涨幅很大,二三线则冷热不同,有些平稳,有些出现下调。结合这次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范围的情况看,政府依然把个人房产税作为调控的手段,那些房价涨幅较大的城市,可能被纳入试点的范围。

发表于2013-02-21

复旦大学住房政策研究主任陈杰提出,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的城市可能有两类,一是近期房价反弹快速的;还有一些土地供应紧张的城市,需要通过征收持有税,改变其此前靠买地带来一次性收入的模式,开辟地方财政收入的新途径。

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陈晟预计,会有5-8个城市被纳入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模式还是根据上海和重庆的试点版本执行,各地的人均免征税面积和税率有所不同。

发表于2013-02-21

胡怡建也表示,从推行的版本来看,应该跳不出上海和重庆的现行版本,只是各个地方会根据当地的住房条件、房价,对免征的面积和税率进行微调。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上海还是重庆,个人房产税的版本都存在一定的问题,以上海版为例,现策是对增量房进行征收,其回避了评估的问题,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

发表于2013-02-21

胡怡建还提到,如果把个人房产税作为调控的手段之一,还必须简并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的各项税收,减掉一部分交易环节的税收,降低普通购房者的买房成本。事实上,在卖家强势的情况下,增加税收,只会令更多的成本转嫁到购房者身上,推高房价。

胡怡建说,房产税改革应放在税制改革和收入分配改革等大框架下进行,要有合理的制度设计,而不应仅仅是增加一个新的税种。

发表于2013-02-21

限购“扩围”成为调控房价长期手段

除了房价控制目标,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还重申将“坚决抑制投机性购房”、“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于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国五条”要求,其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而对于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国务院此番还要求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有业内人士分析,此举意味着省级政府可能会推出一些限购措施。

发表于2013-02-21

但21世纪不动产分析师罗寅申担心,不排除部分城市的房价调控目标延续2011年时的宽松设置,导致最终公布的“控制目标”变成“标准”。

还有业内人士指出,2011年基本上各地级市、县级市都出台了房价控制目标,但“国五条”中,被要求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只是“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

发表于2013-02-21

据记者了解,部分地方在制定保障房建设和配置计划时,较少考虑非户籍常住人口的需求,出现保障房闲置与住房困难人群并存的局面。有称,住建部在2012年工作会议上,对此已经提出要求,但上升到国务院常务会议这一层面提出这一要求,释放的信号更为强烈。

从今年开始,全国各地保障房将迎来交付、入住高峰,但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设施配套与保障房“硬件”交付之间仍有“时差”。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配套设施要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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