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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俄罗斯将禁止所有官员拥有海外资产账户

发表于2012-08-07
8月1日,俄国家杜马中来自统一俄罗斯党、公正俄罗斯党、自民党和俄共的5名议员,联名向杜马提交了一份新法案草案,建议禁止本国官员和议员拥有境外不动产、海外存款和外国公司股票。俄杜马秋季会议将审议此提案。此法案的起草者建议,对在海外隐匿资产的本国公务员处以500万至1000万卢布以下的罚款,或者课以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且在3年内不得进入俄公务员队伍。
发表于2012-08-07

如果此法案在俄杜马秋季复会后的表决中顺利通过,将从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此法案,那些在海外有资产的俄罗斯官员,必须在2013年6月1日前采取实际行动,关闭自己的海外账户,出售本人在海外的资产。在此法案生效后成为俄政府公务员的人,在其入职后半年内,必须关闭自己的海外账户并出售其海外资产。此外,在此法案生效即2013年1月1日后离开俄罗斯公务员队伍的人,本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孩子,在其离职后3年内也不得拥有海外资产。当然,法案提案也规定出了一些例外,即那些“因公务原因在海外开设账户”和“以接受医疗和教育服务为目的开设的账户”不在关闭之列。

发表于2012-08-07

俄战略研究中心行政改革项目主任尤让科夫透露,这个新法案的对象包括总统、政府内阁成员、俄上下院议员、联邦及各级政府官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总检察院工作人员。此外,法案还包括除联邦安全局和联邦对外情报局以外的强力部门工作人员。联邦安全局和联邦对外情报局这两个机构的人员有另外的法律规定约束。

发表于2012-08-07

俄罗斯政权党统一俄罗斯党的议员尼科诺夫称,这项法案还建议修改俄罗斯《反腐败法》和刑法等相关法律。他强调,这一提案并非异想天开,而是有根有据的。他说:“如果一个人一直是公务员,那么此人是不大可能有那么多钱在海外购置房产的。此外,如果他是官员而在海外拥有存款或房产,他将不得不受到一些境外势力的压力。”

发表于2012-08-07
统一俄罗斯党的杜马议员米哈伊尔·斯塔尔什诺夫认为,这一法案的涵盖范围应该更广泛一些,即把官员的家庭成员也囊括进来。他认为:“官员应该向社会公布配偶的工作和居住地址、未成年孩子学习或工作的地点等等。因为有些地方或者联邦级官员的家庭成员都在欧洲生活。”
发表于2012-08-07

近年来,俄罗斯媒体和民众越来越关注本国官员在海外的资产信息。2008年7月1日,《莫斯科共青团真理报》披露称,“俄总检察院调查委员会主席巴斯特雷经商,不仅拥有捷克的居留权,而且在捷克境内拥有不动产”,但巴斯特雷本人反驳说,这是“粗鲁的谎言”。不过,2012年7月,一名叫阿列克谢·纳瓦利内的人在捷克某个官方网站上找到的正式文件显示,巴斯特雷的确在该国拥有资产。随后,巴斯特雷承认,在担任国家公职前,他在布拉格买过一处房产,后出售给了自己的前妻。近期,经常有人在俄罗斯网站上爆料称,某些官员在海外拥有房子和其他形式的资产,有些传闻当即被官方或当事人公开否认,有些传闻则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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